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两百一十三章 不可名状之物(第1页)

“所以你就是我们之中的内鬼吧,男巫!”

血月看着程海,目光深邃,如同看穿了一切。身后的石碑处,一只眼睛微微眨了眨,眼神睿智,那是审判留在这的监视手段。

人争一口气,他血月今天就算是栽了,也要用最后的力气对审判喊出,我找到内鬼了!

空气于此时安静了一瞬,迪珊和楚临都看向了程海,一副他说的是真的吗的表情。

“呵呵呵……”

脸上闪过一瞬的惊愕,程海捂脸笑了起来,看不清他的表情。

血月观察着他的反应,嘴角扬起嘲讽的笑意。

“没错!就是我!”

程海摊牌了,他不装了:“怕了吧,血月!不仅仅是你,你们所有人都得死在我的手下!”

迪珊:“……”

血月:“……”

承认得这么干脆的吗?

“果然……不对!”

仿佛是察觉了什么漏洞,血月的表情忽然变得犹疑起来,喃喃道:“不对不对不对。”

“对的对的对的。”

“不对不对不对!”

“对的对的对的!”

“你给我闭嘴!先让我捋捋……”

血月后退了两步,以防在他思考的时候被人偷袭。

伪装成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即是要符合人设。

比如程海在以往装扮成男巫的时候,凸现的是一个暴躁易怒的性格。而现在成为但丁,就要突出一个骚。

血月猜测程海是男巫,本来就带着一个赌的成分。若是程海拒不承认,亦或者是露出一丝的凝重,只会加重他的嫌疑。

然而此时程海的发言要怎么来形容呢?

浮夸。

对,就是浮夸!

当一个在战场上让人跳小天鹅顺带姐妹双收的老变态一本正经地跟你说他是卧底,这种微妙的违和感,就如同一片轻巧的羽毛在你的心底撩骚,怎么挠都感觉不对。

“不对!除了判官之外,那两个放照明的小老鼠也混进来了,他们似乎和黄泉的人并不认识……”

“而且虽然男巫平日都不露脸,但眼前这人的血气如此旺盛,是藏不住的。”

思考着可能存在的疑点,血月又将目光投向了虚渊。

同样修行的深渊法术,虚渊的身躯经过星力的淬炼,但躯体的强度也就是远超普通人而已,甚至不如他麾下的中将。若是没有星力的庇护,B级的战士都有机会伤到她。

男巫的年纪比她要小得多,也就一百来岁的样子。能有今天的成就,只能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

生物的天赋都是有限的,能达到他这个水准的人类已经是千年才能诞生一个的了。他又怎么可能在把巫术研究透彻的同时,还能将近身作战能力锻炼得如此强大呢?

这不科学!

所以血月有理由怀疑,这个红色衣服的老变态是故意顺着他的话说,想要挑起他们的内部矛盾。

男巫是清白的!

“好阴险,差点就上了他的当了!”

血月重新审视着程海,面色恢复了平静:“刚才的话,当我没说。”

迪珊:“?”

楚临:“?”

发生了什么?

女配苟成修仙界大佬  我穿成了男频文的女反派  我在美国写网文  梦魇之瞳  五岁奶团甜度爆表  段王爷的江湖  重生后小祖宗A爆了  你们修炼我挂机  我在古代直播种田  焚界寺  公主嫁到:男主原是天上鹏  我们俩的小故事  电影世界里抽奖  万界之最强吕布  星际的战神  皇宫开个小超市  妖魔复苏:每日开罐,百倍奖励  最强废材冰帝  定鼎大明  瓦罗兰传说  

热门小说推荐
不修仙的我谈起了恋爱

不修仙的我谈起了恋爱

关于不修仙的我谈起了恋爱我叫秦时。当亲生父亲找上门那天,我选择了回家,迎接我的不是满心欢喜的家人,而是母亲的嫌弃,姐姐的厌恶,养子的算计。在对家人彻底失望后,我释怀一笑,毅然离开。我已经不在乎虚伪的亲情,因为,身边有我爱和爱我的女孩,默默守护我的大哥,以及我的师父这一切的开端都在那个夏天。...

秦时颂乔松

秦时颂乔松

山东六国如何?反秦联盟如何?北地霸主如何?西域之王如何?纵使这天下皆逆,乾坤倒转,本公子依然可以只手擎天,挽天倾于即倒!...

一个苦逼大学生的逆袭

一个苦逼大学生的逆袭

关于一个苦逼大学生的逆袭一位在异世界修炼的大能在突破之际,被两位好友偷袭致死,打下凡界。但是却撞在蓝星一位苦逼青年的身上,从此后,这位苦逼青年走上了修炼的路。...

大秦:我摊牌了,我是始皇嬴政

大秦:我摊牌了,我是始皇嬴政

关于大秦我摊牌了,我是始皇嬴政秦王政十年,穿越者许尚已是花甲老朽,莫名受到了谋逆同党的牵连,惨遭下狱。幸好他之前在田间地头结识了一位关中勋贵子弟,得其庇护从此,他的狱中点拨授课生活便开始了。夫子,外儒内法的核心框架是啥?夫子,嬴秦之统御法理性的详解脉络太复杂了!夫子,究竟何人竟敢挟天命以令始皇?许尚纵然身陷囹圄,亦不愿涉足朝堂,但看在与小辈甚为投缘的份上,遂借其之口,于青史的缝隙中留下了只言片语。直到十数年后。大秦海晏河清,国统已成。原本的华服青年也变得成熟稳重,尽显威仪。某日。他无比敬重的道夫子,我摊牌了,我就是始皇嬴政今日特请夫子入世,成就千古帝师之名!...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网王:拥有福星系统的我杀疯了

网王:拥有福星系统的我杀疯了

关于网王拥有福星系统的我杀疯了穿越到了网王的世界怎么办?不慌,开局觉醒了福星系统,而且已经十六连败,准备收菜了。。。。。。本文无CP。...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