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是逃不掉拍照,入座前我们被要求站成两排合影。女生在前,男生在后,虽然米乐站前面或许更合适。那一定会是一张很突兀的照片,明明比我们都高不少。不过更多原因应该在我身上——又被妈妈说表情太严肃了,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要对着一个冰冷的、盯着你看的镜头笑。把这张机械的眼睛记录下的图片发到朋友圈和家人群里,是不是就意味着留住了一个美好的时刻?如果时间能这样被留下的话,那也太容易、太廉价了吧。可我又有什么资格这么想呢?我连留给大家一点美好的时光都做不到。
在这个年龄,男生女生之间想找点共同话题并不容易,好在姐姐和岳隐都很随和。明明问起狗的事,他似乎想要在家里养一条金毛。岳隐说她也很喜欢金毛,作为寻回犬,它极通人性。最有趣的是可以带着一起游泳。她还说,金毛的智商相当于五岁左右的小孩子,你要是养了,家里就多了个弟弟。
明明和这样的大狗狗还是很搭的。他无论平时还是踢球,都很温柔敦厚,就是比较高瘦,没有一身毛茸茸而已。
“话说你们喜欢哪支球队?”姐姐忽然开口。男生们都很诧异,刚刚没聊一点跟足球有关的事,不用迁就我们聊这个吧。她哼了一声,说才不是呢,自己是老球迷了,根本不是为了你们才说这个的,就是好奇。米乐在我耳边偷偷说他真的一直以为我姐是因为我才关注足球的。
她的兴趣面确实挺广,喜欢足球也不奇怪。毕竟身体一直很健康,也很有活力。她最喜欢听歌,摇滚、民谣、流行、古典都听,唱得也好。听姑姑说会做菜了,说不定中午有哪个菜是她烧的,而大人们都没表扬一下,可能是大家都习惯她这么优秀了吧。
我倒是被表扬得很多,这两年尤其多,把饭吃完都能说我习惯好不浪费,实际上只是有点强迫症罢了。
“可这样好吗?很多球队之间是死敌关系呀,要是一报出来真是死敌,那多尴尬呀。”岳隐说。
“大家相互尊重嘛,我觉得没问题。”姐姐说着,伸手捏了一把我的脸,“反正我知道韦韦没有支持的球队,你们要是有的话可以推荐推荐。但是不许带歪了,让他喜欢上我的死敌。你们支持的话我包容,他要是敢支持我就揍他。”
莫名其妙被威胁了,不过还挺高兴的。她每次都说要揍我,从来没揍过,倒让人有点期待。
“我支持的球队是意甲的,球衣颜色有一半是黑色。”明明笑着说,“不过你们都不怎么看意甲吧?我太老派了。”
“狡猾!”姐姐揪我的那只手忽然使了下劲,“米兰、尤文、国米,哪个不是一半黑色的?这样的意甲球队有七八个,你让我们怎么猜?”
“至少你知道我不是罗马双雄和那不勒斯的粉丝了,不是吗?”明明吐了吐舌头。姐姐说的那些球队,前几个我还听过,后面的是真不太清楚了。
米乐说他看的比赛不多,大部分球队都是听同学讲的,他老家也没有职业球队。岳隐说她的确有只喜欢的球队,但不想说。姐姐喜欢的球队还是不提了,她自己说死敌不算少。聊天很快变成了他们给我跟米乐推荐球队。
“一个人喜欢的球队还是很能代表他的性格的……”姐姐话音未落,明明毫无征兆地笑了起来。她随即也露出了会心的表情,说大概知道明明是哪队的球迷了。我和米乐一头雾水。
“我觉得米乐这样很帅很少年的,就很适合穿一身非常阳光的白色球衣,有那种银枪白马的感觉,所以你要不要考虑……”
“得了,你就别兜售私货给人家了,让他自己慢慢选嘛。”
“你怎么知道他会不喜欢?”
“你怎么知道他就喜欢?少误人子弟了。”
我实在怀疑姐姐说她们是竞争对手,根源在于支持的球队是死敌。
“我确实觉得纯白的球衣很适合我呀。”米乐笑着,两位辩手的争执停下来,自然是一家欢喜一家愁。然而他很快又讲,他说的是江元一中的白色队服。我们都笑了。要是我这么说,估计姐姐又会说要揍我。但我的门将球衣毕竟是绿色的,白队服都是他们的。
“柯柯呢?你喜欢什么风格?”明明没直接给我推荐,“或许我认识的球队里有你可能会喜欢的。”
我吗?
弦弦确实没有跟我说过他喜欢哪个球队。我陪他看过一些比赛,但无论哪一队进球他都会非常激动,而我照例是窝在沙发上打哈欠。
以他的性格,会喜欢什么样的球队呢?
“我觉得……是那种踢球非常拼搏,热衷于进攻的球队?不会过于保守。但防守也不差,即使是前锋也会积极回防,全队都很有斗志。团结,心往一处使。求胜欲望很强,每一场比赛都全力以赴。全队上下没一个踢球脏的,也没有自私自利独霸球权的。从来不会恶意犯规、拖延时间、假摔骗点球,也不会钻规则的漏洞,更不会弄伤别人。面对对方的粗鲁犯规也很从容,甚至毫不在意。就是踢得干干净净,赢得堂堂正正,不会为了赢球而不择手段。尊重对手,无论输赢都去握手,胜不骄败不馁。还有就是,很敬重球迷,哪怕只有几个人来也会去谢场。最后就是,能赢球,赢得越多越好。”
我说了好一会,大家听完沉默了片刻,岳隐先开口了:
“你说得是不错,这样的球队大家肯定都会喜欢。但说实话,我支持的球队其实算是很优雅的了,但还是到不了你这个标准。每个球队都有那么一两个人,他们不是那么干净或者绅士。如果你想找从没吃过红牌或者跳过水的球员,我还能想起几个,但这样的球队是不存在的。”
“拉倒吧你。”
原来大家都差不多,不只是男生会互相拆台。不过也就是很好的朋友之间才敢这么说话吧。
“柯柯,我很理解你的想法。但就像那天和叶老大说的,我们都非常尊重这样正直的球员,但现在很难找到这样的球队了。”明明说,“如果有,我肯定当他们的球迷。”
“毕竟韦韦看的比赛不多,看得多了,会有自己的想法的。这一切取决于你自己。你要知道,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球员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因为每个人都千差万别。你刚刚更像在说某位伟大的球员,而不是一支球队。如果一支球队所有人的思想和作风都全然一致,那会是很可怕的。足球的魅力就在于不一样的人能团结在一起,为了胜利共同努力,而不是十一个克隆人或者机器人机械地执行战术。”
“但就算现在没有这样的球队,不代表以后没有呀。我们不都在校队吗,我们可以让一中成为这样的球队呀。当然……我们只能做好自己,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这样……而且做好自己也不容易了。”
“米乐说得对。我其实超希望你们都成为这样的球员的,一听就好热血,到时候我来给你们拍照。”
“啊,我也就是说说。你知道教练训练的时候怎么‘夸’我们的吗?说我们是一群乖宝宝,犯规都不会……”
“真的,我有点迷茫,关于教练和学长们说的那些话。你们今天见到我爸了,他是外科医生,也是球迷。我听他说过一些关于伤病的事,他讲得很专业,我越听越感觉球场上的伤病很可怕,有的球员甚至伤到很长一段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那是专业球员,有钱,有人照顾。可我们是学生呀,除了踢球还有很多事。谁不是爸妈爱着宠着的?所以就很担心哪天比赛时我会弄伤别人。在小学我身高还行,防守不算太吃力。但是最近这两场比赛踢下来,感觉自己没有任何优势可言了。袁逸空学长老叫我防守凶狠一点,可什么是凶狠,什么是脏呢?该怎么拿捏?所以我防守就有点畏手畏脚,又怕失误又怕伤人……”
又聊了一会。姐姐的意思是我们现在毕竟是纸上谈兵,还是要到球场上慢慢适应才能明白。我忽然想起了那天的疑问,就说为什么江元一中没有女足校队,足球社应该是面向全校学生的,为什么偏偏没有女生入社。
你能这么想我很欣慰。姐姐说。但是你应该想到,男生校队都是勉强凑齐18人大名单,想在全校范围内找到8个会踢球的女生恐怕也不容易。没那么多人喜欢足球,更没那么多人喜欢踢球。我和岳隐都看球,但我们不会踢,没接受过训练。认识的女生里,踢过球只有徐牧一个人。岳隐说,实际情况是,学校里从没有任何一个人去召集踢球的女生,谁都不知道能不能组织起校队。也许不能,也许能,关键是没有人去做。甚至是王教练,她是女老师,但也没考虑过组织女足。或许确实凑不够人,却不能因为一个预测而什么都不去做呢。
当不成赘婿就只好命格成圣 末日之城 缚灵魔剑 帝国的枷锁 恐怖殡仪馆 妖王的追妻攻略 和无数个我共享天赋 人在海贼,却给了死神面板 港综从沙尖咀开始 霍格沃茨的神奇生物训练家 花田喜事:傲世医女斗邪夫 诱情陷落 步步沦陷 凡人:修仙从科举开始 云深知何处 北凉王 偏执大佬他又宠又撩 无尽旅行 绿茵之黑暗后腰 锦绣春归
关于长生者仙是开始,还是结束?他拥有逆天神通,却只想做一任侠,不管凡世还是仙界,他只想潇洒一把。奈何,命运却总牢牢地扯住他...
穿越到港片,成为大B手下的马仔陈日升。帮他打下铜锣湾,他却转手把我卖给警察。坐了三年苦窑,出来却被告知陈浩南要上位。大哥是不仁在前,就别怪我不义在后。红棍我不要了,大嫂我替你照顾,免得被将军一家人整整齐齐。...
碧海蓝天之间,古老的送王船仪式承载着人们对海洋的敬畏与感恩。小说主要讲述陶斯言和林此霄两位主人公如何在现代社会的浪潮中,坚守并传承这一独特的海洋文化遗产。在探寻送王船历史意义的过程,他们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从坚守传统的船底人到追求现代化的商人,众人逐渐了解到,这不仅是对海神的敬仰,更是一种对生命与自然的深刻颂歌。...
关于一吻定情冷少的傲娇妻柳家大小姐柳倾颜,商业奇才,却因一次意外与李家二少爷李逸尘结下梁子。李逸尘,看似逗比,实则腹黑,对柳倾颜展开了一系列的报复。然而,在相处过程中,两人逐渐发现彼此的真心,最终携手战胜困难,收获幸福。...
千年最强邪术师挑战!!现代最强影术师两位宿敌时隔千年直到现代,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当代最强也即将在现代分晓千年前的全民术法的鼎盛时期!凶名显赫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修罗打遍天下无敌手!感叹着这一生没有对手,这个时代跟不上他的脚步选择了自裁将灵魂和力量转移到肉体上,千年后修罗的遗体分化成十份散落世界各地然而到了现代,修罗的...
关于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唯一有的就是知道剧情。一遭火灾她穿越成她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在这个仙侠世界里可比二十一世纪活的舒服多了。为了她的咸鱼生活不被打破,保住自己小命她要避开男女主,顺便救一下她的意难平。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对那温润如玉的反派男二喜欢的不得了,那么清清冷冷的贵公子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既然都摆到面前了哪有不拿下的道理。可那高贵清冷的太子殿下好像没有心,居然送她最讨厌的毛毛虫还放到她床上。她对他的美颜滤镜瞬间碎了,算了她只要救她自己就可以了。美男嘛又不是找不到。当她真准备和别人订婚时,那之前还不为所动的清冷公子却乱了心魔。订婚当天便把她撸了去说她未婚夫是花花公子不值得托付,当时也是胆大她居然踹了反派逃了出去,从此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