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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民冷汗淋漓,一度吓得说不出话。
“金老板,你要交代,你在这些年有没有为这个间谍做过什么协助?”
“长官,实不相瞒,我接手这个饭店才一年多,这个间谍我接手时,他就在这里了。”
乔有志可不管这个,他来也不是讲道理的,目的明确,就是把饭店夺过来,当他的第一份产业。
“金老板,看你也是一个老实人,这样吧,这件事我们也不想过度追究,但是,这家饭店是要没收的,从今天起,饭店的全部收入你可以带走,今天以后,就不属于你了。”
乔有志第一次干这种事,并没有什么违和感。
金秋民眼珠子差点掉出来,明抢啊!还想做最后的挣扎:“长官,这是审判的结果吗?”
乔有志也觉得意外,这小子还懂法律,便问:“金老板,您开饭店之前,做过律师吗?”
金秋民也糊涂了,说出实话:“之前做过律师,学过法律。”
“在哪里学的法律?”
“糟道田大学。”
说完后悔:“我怎么说出这个来了,这不是往坑里跳。”
然而话已出口,后悔不及。
乔有志笑的哈喇子都出来了。
“金老板在倭国学习,然后倭国间谍在你的饭店工作,嗯,这个掩护非常隐秘。”
金秋民知道,再不交出饭店,脑袋就得给他,思想一瞬间通了:“长官,饭店我交给您了。”
乔有志摇头。
金秋民真害怕:饭店不要要脑袋。
乔有志指着安永熙:“这位先生将暂时领导饭店,你的饭店不是给米军,也不是给米国人,而是给你们寒国人,它还是你们寒国人的资产。”
杨永江斜眼瞅着乔有志,这小子,还真是既当又立。
金秋民望着安永熙,叹了口气,交给他跟交给米国人有什么区别,站起来,两条腿仿佛千斤重,走到门口,让服务员拿来纸笔,坐在餐桌上,起草合同。
不愧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合同起草的水平很高。
安永熙激动的写下自己名字,金秋民也签了字,按上手印。
乔有志望着这份合同,夸赞金秋民:“您应该继续做律师啊?”
“兵荒马乱的,哪有打官司的,再说了,我以前给倭国人当差,好多部门不准我参与律法工作。”
说到这,金秋民流出眼泪:“长官,饭店我不要了,您能帮我个忙吗?”
“什么忙?”
“您能给我开一张去倭国的证明吗?”
“你想去倭国?”
“饭店也没了,我在半岛没有立足之地,倭国还有一些故交,也许还能混碗饭吃,其实在半岛也好,倭国也好,都是为你们服务。”
乔有志有点意外:“在你们国家,不是与倭国人走的越近越吃香吗?”
“哎,大部分是那样,我是那个意外,当今的法务部长官,曾经是我的下属,当年我得罪过他。”
乔有志心说:你小子去倭国,也不是混口饭那么简单,既然你想去,我肯定安排啊。
想到这对金秋民说:“你准备吧,明天来这,如果我不在,让安永熙给我打电话,我帮你。”
“谢谢长官。”金秋民虔诚的道谢,随后退出房间。
包厢里的四个人弹冠相庆。
“恭喜啊安老板。”
“长官,我就是为你们服务的。”安永熙还没飘到忘乎所以的地步。
乔有志指着杨永江:“你部队里有没有会做饭的,让他来当厨师,做点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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