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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阳高中新生开学第一件事,是给这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大小姐们来一个下马威,具体方法就是将他们送到军营里开始为期十天的军训生活。
出发前,这帮准高中生们并没有意识到即将迎来的艰苦生活,甚至把这当成了一次快乐的夏令营活动。有些爱热闹的同学凑到一块儿玩起了游戏,有的则是跟身边的新朋友聊得火热,甚至有人唱歌给大家伙助兴,唱的是《一次就好》,那是当年最流行的歌,街边遛弯儿的老大爷都能哼上两句,于是,独唱变成了班级合唱。他们富于春秋,很容易就能找到共同语言,一首歌、一本书、一部剧,或是一个想说却不能说,最后只能藏在心里的人。
它们如繁星,散落在转瞬即逝的年少时光中,璀璨了整个韶华。
这首歌,秦江越自然是听过的。华语乐坛之后十几二十年里,每年都有新歌,每年都有金曲,但秦江越的歌单却很久没有更新过了,似乎追逐潮流是年轻人的事,老去的人只喜欢怀旧。他身处壮年,心却老去,随着那人的离开,永远停留在二十一世纪的一零年代,那个他和他初遇,最美的青春年少。
好似被车内的氛围所感染,秦江越也跟着哼唱起来。只不过别人唱歌时看窗外看老师看自己的小伙伴,他却不,他看向温祈。
高速公路两旁的白杨树飞驰向后,阳光透过叶子的缝隙照进车内,他沐浴在那柔和的光芒中,脸上映出斑驳的树影。他专注地与温祈对视,一面唱,一面随着节奏轻轻点头。
他认真注视着温祈,似乎不愿错过他脸上的每个表情,不想遗漏他阳光下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更不肯缺席他成长的每个瞬间。就像他这辈子不愿再弄丢他的决心。
直到唱到那一句——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自诩是硬汉的秦江越鼻子一酸,眼中似乎有晶莹打转,令人反复循环的歌曲就是这样,总有一句,会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戳中你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硬汉什么的,也逃不过似水柔情罢了。
秦江越深吸一口气,忍住不让那抹晶莹落下,他在心中祈祷,祈祷自己刚刚的失态,不会被温祈发现。
……
作为一个没机会接触什么文娱产品,平时也没什么娱乐活动的人,温祈是没听过这首歌的。
他本来有些晕车,临上车前还吃了晕车药。药效使他发困,但他不想睡。
他之前念的都是村镇中学小学,这种学校的学生,有书念就已经感恩戴德了,根本没机会参加什么课外集体活动,他平时又要忙学习又要帮家里干活,也没什么机会跟同龄的孩子一起玩,他连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都没有。人生中第一次跟这么多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一起出门,还如此热热闹闹的,他感到十分新鲜,兴奋得根本不想睡。
哪怕眼皮在打架了,他依旧强挺着,不让自己睡过去。他不是什么爱玩闹的人,同学们说的唱的他都没听过,但这并不妨碍他开心,他只是身处这样的氛围中,哪怕不参与,只是看着自己的同学们,他也能由衷地笑出来。
虽然不能跟同学们一起唱,但只是坐在车里听着,温祈也乐在其中。更何况他身边还有秦江越,秦江越一双多情的狐狸眼,此时正专情的看着他,仿佛歌词里写的,是他要对自己说的话。
唱到动情之处,秦江越几欲落泪,温祈眨眨眼,愣愣的看着自己身旁这个耀眼的少年。
他不知道歌词里的哪一句戳中了秦江越的心巴,可他却被秦江越眼中那抹久久未落的晶莹灼伤到。
仿佛若是秦江越哭了,他也该哭一场。
若这个故事以悲剧收场,那所有疼痛也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没有孰轻孰重,也没有谁能独善其身。
他与他是一体,他们同喜,他们共伤。
温祈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只是按耐不住拂去秦江越眉宇间哀愁的冲动。
可他的大狗,那般骄傲,那般逞强,如果知道自己发现他唱歌唱到要哭鼻子的话,应该会羞愤的撞墙吧。
虽然那样似乎也不错,但他却没有付诸实践,而是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看着秦江越被阳光洗礼过那松软的头发,静静等那首歌唱到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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