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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后期毛文龙拿不出银子的时候,刘佩甚至还准许他赊欠。直到去年龙毛文龙被杀之后,这种补给都没有中断。
这非常有效的稳定了东江军,给后金军造成了更多的杀伤。但是也让他们一旦作乱的话,危害也肯定比正常历史上大的多。所以刘佩觉得预先安排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不久之后就传来了后金军兵围大陵城的消息。刘佩立刻让情报局的人加强监控孔有德这些人。孔有德也按照历史上的时间接到了调令,开始准备北上。
刘佩知道历史上孔有德登船后遇到大风被吹回,才不得不走陆路。但是刘佩估计那未必是真实的,这很有可能是孔有德他们在谎报军情!
众所周知,从登州乘船去辽东要比走路快得多。所以即使是有大风阻碍行船的话,在岸上休整几日等风势转弱再出海也要比走路快。可是孔有德他们偏偏选择走陆路,恐怕还是打着拖延时间,不想去辽东的主意。就想等着大陵城那里分出个结果。
结果刘佩接到密报,孔有德的船队果然被大风吹回!不得已改走陆路。刘佩接到消息就是一阵冷笑!果然是怕了!
过了没多久,刘佩终于接到了情报局的通知,孔有德一伙人还是在吴桥反叛了!而且快速攻取了登州。叛乱的起因还是因为那一只鸡!这只鸡大概是大明历史上最昂贵的一只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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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佩看到登州失守的情报不由得长叹一声,感慨历史的惯性是这么的强大!在自己的影响下,事情依旧没有变化,滑向了不可挽回的境地。
孔有德叛乱前,一个士兵闯进了一户人家强行索要一只鸡。主人不从,士兵便将其暴打一顿,然后把鸡抢走了。
如果这户人家是平民百姓也就罢了,偏偏这家主人是山东望族王象春的家仆。王象春接到家仆告状就找孔有德要说法。孔有德知道王家自己得罪不起,便将闯祸的士兵穿箭游营。
岂知这激起了士兵们更大的愤怒。士兵们干脆纠结起来,将王象春的家仆杀死!王象春知道后立刻不干了,表示要找朝里的人弹劾孔有德,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就在孔有德骑虎难下之时,千总李应元的老爹李九成出现了。这个野心家抓住了士兵们激愤的这个机会挑起了兵变。孔有德的士兵登时便由官军变为强盗,四处烧杀抢掠,并向着登莱进军。并且由孔有德设计拿下了登州城。
其实孔有德掀起叛乱,看似是因为一个士兵偷了一只鸡吃,然后被鸡的主人羞辱而引发的。实际上这场叛乱是偶然中带着必然。
首先叛军在他们在还是东江军的时候,基本上等于在孤军奋战。饷银几乎没有。就连偶尔送过去的粮食也大部分都是霉变的。所以就对朝廷多有不满。等袁崇焕杀死毛文龙后,这种不满就达倒了极点!
其次,他们始终处在和后金军战斗的第一线,长时间的战斗让人非常的疲惫。况且己方无论在装备上还是后勤补给等方面都远远逊于后金军,所以败多胜少。长久下来已经养成了畏惧后金军的心理,根本就不想去辽东打仗。
在毛文龙死后,孔有德投奔孙元化,在孙元化的支持下,他们才能够有了固定的粮饷来源。所以好不容易在山东过了几天好日子,又要被调到辽东前线去送死,他们当然更不愿意了。
再加上东江军认为自己和鞑子拼过命,应该受到一些优待。同时东江军普遍军纪不太好,多行偷鸡摸狗的事情,在山东名声很差。偏巧还遇到本地人排外的因素。本地人认为他们都是无能的废物,连后金鞑子都打不败,白白吃了粮饷。所以让东江军和山东本地人的关系十分紧张。
这多种原因积累下来,可以说东江军和山东本地人,和朝廷积怨已久。所以这次孔有德的叛乱不过是长久积压下问题的一个总爆发而已。
刘佩放下手里
的情报,开始回忆孔有德的行军路线。从孔有德的安排上来看,他颇有以胶莱河划界,割据胶东之意!
如果按照孔有德的想法,他这样的做法可谓进可攻退可守,可在与明廷的谈判中占据主动。
孔有德占领登州为巢穴之后,其注意力重点放在西面。即从登州沿胶东北海岸线进军,先后占领黄县和招远,进而围攻莱州,并分兵攻打平度和莱阳。
而在东线,虽然明朝宁海、文登方面的军队也取道福山进攻登州,但孔有德方面对此路人马似乎并不重视,而是专注向西发展。
从战略上分析,孔有德虽然读书不多,但此举堪称上策。倘若纵兵东进的话,福山以东的州县自然难以抵挡,短时间内会取得较大战果。但从长远来看,胶莱河是胶东的天然屏障,在冷兵器时代,这是一道理想的防线。
先向西进军,控制胶莱河一线,切断半岛东部与内地联系,福山、宁海、文登等地,就如同登州的后花园,随时可取!
如果这一战略目的实现,孔有德军大可沿海直趋沧州、天津,威胁京师,退则割据胶东,称王一方。用三国时钟会的话来说,就是“事成,则得天下;事不成,亦不失为刘备(割据蜀中)。”
不过打乱孔有德计划的是战略要地莱州。莱州的防守颇为坚韧,叛军难以攻下城池,以至于后世一直流传“铁打的莱州,纸糊的登州”的说法。
莱州的坚守,使得孔有德没有机会利用胶莱河这道天然防线。明朝平叛的大军正是从昌邑过河,进攻莱州沙河镇。沙河一战,孔有德大败,就此逃回了登州。
刘佩放下情报,从桌子上拿出一张名单,犹豫了一下后提笔在上面勾去了几个名字。然后交给刘江说道:“可以动手了。”
名单上的那些人都是登莱地区对刘佩很不友好的士绅大户。特别其中有一个地方就是山东招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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