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许恪有点轻微的强迫症。
不把御剑术祭剑这一步练成,就不罢休。
于是,一次次导引兑金之气,一次次祭炼长剑,一次次斩裂玄晶丝……直到剑刃之中铭刻符文的玄晶丝都找不到几根完整的了,许恪才终于完成了一次祭炼。
祭炼效果……一枚符文结构中的一条灵纹线路,被兑金之气炼化完成。
总算成功了一次。
许恪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
只要成功了一次,就足够了。
“天道酬勤,加点!”
一分耕耘,百分收获。
刚才一次成功祭炼的过程中,所有经历,所有操作、所有体会、所有思考、所有领悟,全都翻了一百倍,涌入许恪心头。
御剑术的祭剑这一步,瞬间就变得娴熟于心。
剑修祭剑,本质上跟其他人炼化法器也没多大区别,唯一的问题在于,剑气可不像灵力那么好操作。
如果不是要以剑修之法祭剑,许恪早就用超凡级别的“炼化术”,轻轻松松炼化法器长剑了。
此刻,剑修祭剑之法已经娴熟于心,许恪取出了宗门奖励的法器长剑,打算正式祭炼法器长剑。
导引兑金之气,以娴熟的技巧,顺利的导入法器长剑中玄晶丝凝结的符文之中,不停的祭炼,直到法器长剑中的所有符文全都祭炼完成。
“锵!”
当最后一条符文纹路祭炼成功之后,法器长剑爆出一声剑鸣,剑光缭绕,一股锋锐而冰冷的剑气在剑刃上流转,似乎蓄势待发。
伸手一招,长剑落入掌中,丝丝缕缕的剑气,在手掌与剑刃之间流转,循环往复,无始无终。
法器长剑初步祭炼完成,体内的兑金之气与法器长剑已经同步共鸣。
这就是“以气御剑”的前提。
伸手一挥,法器长剑脱手飞出,剑光周身缭绕,随即“呛啷”一声收剑归鞘。
“御剑术:入门!”
目前来看,御剑术驱动法器长剑,攻击距离跟之前的“百步飞剑”没多少差别,但是,灵动性更强,威力也更大。
等到以后,御剑术练到更加高深的时候,就不是“百步飞剑”能比的了。
两次百倍收获用完了,剩下一次用在“小五行混元真诀”上。
随后,许恪盘坐在床榻上,开始修行“小五行混元真诀”,灵力运行三十六转,一次行功结束。
再刷一次百倍收获,修为又增进了一截,预计这个月内能晋升练气五层。
参照张凌峰师兄的修行速度,他修炼二十年,如今练气十层的修为,平均两年一个境界。
我的话,现在练气四层,每天刷一次百倍收获,修到练气十层需要……一年?一年半?肯定不超过两年。
也就是说,最多两到三年,我就要考虑筑基的事情了。
这个修行速度,已经快得离谱了。
就算是传说中的绝世天才,也没见过两三年时间就从练气一层飙升到练气十二层圆满的。
看来,我还得找一门能够隐藏自身修为的法术才行。
要不然……
你的修行速度这么离谱?肯定有问题。然后……人没了,完结撒花!
光之维斯 天山迷踪记01 我脑里有个微信系统 星平线 乱世枭雄之胡子将军 成为了一个太监 电影大师 诡中端倪 万界领主,开局人族禁咒大法师 末世之机甲狂潮 关于我变成河豚的这件小事 天命龙医 嘹亮 娇生惯养 冤种天后和她的老六助理 重生嫡女步步惊心 玄幻:无敌的我从秒杀开始 诡秘:从遇见阿蒙开始 港片宇宙之靓坤 快穿:反派女配要以身报国
一无是处的中年人在一场交通事故中穿越重生到学生时代,所有的遗憾,所有的错过,都有了新的可能,是继续沿着前世的轨迹前行,还是重新走出自己的道路,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金手指…一切都在书中,请大家慢慢寻找...
为了赚钱给母亲治病,莫闻来到黑工厂打工,却没想误入人贩子组织。遭到殴打时,记忆苏醒,发现自己来到一人之下世界,并且马上就要被噶腰子。关键时刻觉醒,能够获得所有武侠小说中的神功,开局得到,将异人打手的炁全部吸光,成为异人。莫闻发现,只要击败,击杀别人,就能获得新的武功。为了给母亲治病,为了变强,莫闻成为异人雇佣兵。至...
关于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1972年的春天,楚描红在去北大荒插队的火车上随静静的将一个老信封扔在风里,而远在2024年时空的张宏城刚好得到了一个老旧的信封。当张宏城的灵魂从1972年的一具年轻躯体里苏醒。他果断的让心思不纯的女友一家鸡飞蛋打把背后捅自己一刀的朋友送去劳改替原身放下十年的心结与继母和解将工作留城的机会留给妹妹,自己拿着那个神奇的老信封来到了北大荒。就在张宏城背着行李卷跳下火车的那一刻,在农田里干活中暑晕倒的楚描红也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命运时钟从此开始转动。在红火的青春岁月中,两颗年轻的心最终慢慢的走进了彼此心里。...
关于关于我会祸国殃民这件事梅若林是大妖王转世,一出生就因为不是父亲想要的儿子,受到家人厌恶千方百计想弄死她。她将计就计,远走他乡建立自己的势力,谁知,还没长大呢,就因个人魅力太强,一路吸引身份尊贵的绝美男子跪下与她私定终生。后来,十国皇帝是她的狗腿子,黑白两道的世家暗帝是她的侍妾,美艳天仙的圣灵大人红着眼,如小鹿般求她垂怜,四海神兽化为妖娆美人只为得到她的青睐,事情的发展越走越偏,美人们为了得到她的注视开始不择手段,她却闲庭野鹤,隔岸关火。后来,她那不要脸的爹看到她一身雍容华贵,欢天喜地来认亲时事情越发的好玩了。...
嫌弃她无趣寡淡的老公离婚后发疯哭着求她复合。苏清雅以前只知道傅霆琛性子冷,对感情比较慢热,婚后才知道,他有多狗多无情。听说傅大少这两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想必您也觉得那女人乏善可陈,无趣得紧吧?是挺无趣的。烟雾缭绕中,他转动腕上的佛珠,薄唇沁出薄凉的笑意,让她沦为众人嘲讽的对象。花了两年都暖不热的心,不暖了...
关于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唯一有的就是知道剧情。一遭火灾她穿越成她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在这个仙侠世界里可比二十一世纪活的舒服多了。为了她的咸鱼生活不被打破,保住自己小命她要避开男女主,顺便救一下她的意难平。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对那温润如玉的反派男二喜欢的不得了,那么清清冷冷的贵公子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既然都摆到面前了哪有不拿下的道理。可那高贵清冷的太子殿下好像没有心,居然送她最讨厌的毛毛虫还放到她床上。她对他的美颜滤镜瞬间碎了,算了她只要救她自己就可以了。美男嘛又不是找不到。当她真准备和别人订婚时,那之前还不为所动的清冷公子却乱了心魔。订婚当天便把她撸了去说她未婚夫是花花公子不值得托付,当时也是胆大她居然踹了反派逃了出去,从此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