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0章 种花(第1页)

诺笙专注的盯着内室,乍听有些不悦,“无须。”他一点都不想玄无答应,那是他的魔,万一出了点什么状况,心疼的还是他。

但长凛是他的兄弟,诺笙只能将选择权交给玄无,自己不能替他做抉择。

“你”绝子心顿了顿,“为什么会愿意和一只魔在一起?”诺笙是天庭无可替代的仙君,心系天下苍生,他想不通为何诺笙会爱上一只魔,并且为了一只魔,宁愿放弃天庭。

仙君的身份代表了维系苍生和平。

诺笙下意识的愣住了,脑海里浮现的是在九十九重天的神影树下,惊鸿一瞥,白衣胜雪,睥睨天下,他就一见钟情,万劫不复了。

经历了风风雨雨,痛彻心扉,诺笙就此明白他是放不下这只狂傲不羁的魔了,他的心有了唯一之系,便不再适合担当重任了。

“爱了就是爱了,毫无理由可言。”提及过往,诺笙唇角微微上翘,眉宇间的冰霜都化了开来。“你呢,你又为何喜欢上长凛?”从魔界那几个八卦的魔口中,诺笙才知晓绝子心和长凛之间微妙的关系,很好奇这俩怎么就看对眼了。

玄无有向诺笙解释过长凛为何会爱上绝子心,大概是因为那张脸很像血玉儿把,因为这又使得长凛和绝子心之间闹了不小的矛盾。

“为什么呢?”绝子心微微的眯着眼睛,眼梢上翘,呢喃出声:“可能是因为他对我的胃口把。”起初是因为身体上的契合,后来是因为长凛心里的那个人让他起了征服心,不知不觉就用了心,等再反应过来已经沉沦了。

血色妖艳的魔花在沉闷幽暗的空间里环着玄无和长凛绕了一圈,“睁开眼睛,保持岿然不动的姿势”玄无郑重其事的交代,长凛微微一怔,乖乖的瞪圆了眼珠,只见瞳仁中的血晶被魔花强大的枯魔力所吸收,烈焰凛然。

血晶愈渐微弱,在手掌的指引下慢慢的移动到了额间,若隐若现,忽明忽暗,等趋于稳定,玄无瞅准时机,一指将那抹红固定了下来,同时烙印在了他的指腹间,刹那间所有的魔花骤然枯萎。

胸腔中似有一股不属于自己的力量在四处流窜,玄无抚着胸口,掌心一痛,一口鲜血喷薄出来。

“你怎么了?”长凛刚要动,玄无便制止了他,“你别乱动,我没事。”那股力量直奔眼眸,灼灼燃烧。

不多时,大汗淋漓,湿了一身,玄无微微的喘着气,“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玄无,我、我”长凛张嘴有些惊愕,“我看到了一群乌鸦,血流成河,碎尸残骸。”是柳庄被残虐的影像。

“等等。”玄无打坐,强健有力的手掌贴着长凛的,逐渐合二为一,闭上眸子,感知长凛目及的一切。

黑白的画面,硕大的乌鸦,啄着地上的血肉,触目惨不忍睹,呕的想让人吐,玄无眉头深锁,缓慢的睁开眼睛,镇定道:“是食人鸦,上古凶恶兽之一,听说早已灭绝了,竟然会出现在人间一个小村庄里。”

天界,杨府。

清水潺潺的池塘边,坐着一个挺拔的男人,时不时的撒着点掌心里的鱼食至于那些探出脑袋抢食的肥美的珍稀品种的鱼儿,摇晃着脑袋拍的水浪溅的很高。

一道黑影从天界嗖的一下闪过,直往人间去。

杨戬敛了敛眉头,一双细长的眼睛微微的眯起,微不可叹,“看来人间又要掀起一场浩劫。”那道黑影隐约透着点邪气,心中一收,不知会不会对那人产生威胁。

不知不觉,杨戬又回想起魔羌为了凌晨的事来要他一个承诺,就是永不再凌晨的面前出现。

杨戬觉得有些可笑,这只魔始终不知道魔羌的心在他的身上,还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来训斥他,为了哪吒,也为了凌晨微乎其微的面子,他放弃了。

虽说不能出现在凌晨的面前,杨戬还是控制不住的去关心凌晨,他知道他在凌枫忌日那一天,都会在深山里蜷缩着自己,等待那份沉痛度过,他知道他每天天不亮就会去深山里采药打猎,让那名叫纤车的男子去山底下和村里人换些吃食、生活必需品回来,他知道他也是会做菜的,但是饭做得不怎么好,不是糊了就是半生不熟,后来做饭的任务被那名叫纤车的男子给一揽包了,他知道他会在那个简陋的小院子里舞刀弄枪,有时那名叫纤车的男子也会陪着他舞弄一番,并不会让着他,每次输了,他总是淡淡一笑,夸赞一句:“纤车,你的武功很好嘛!”没有半分的嫉妒,带着男人的欣赏去看待那只对他图谋不轨的魔。

凌晨的身边有了人陪伴,按道理来说,他该放手了,可心愈发的沉重了,有多久了,他没有想起来杨灿了。

相思一剑  全能系统之百变系统  电竞大神小甜猫  大道守望者  朔风将军行  词仙  摊牌了!我有七个女神姐姐  圣瞳神医  今朝明日  这个仙朝有点猛  不当舔狗:在婚礼现场对女神说滚  伊始之影  英枭传  修罗王狂宠腹黑三小姐  穿越之小燕子成了我的女配  成为首富从投资女神开始  魔法蒸汽和兽娘  玄极不灭  临道非仙  故乡的百合花开了  

热门小说推荐
新手法医

新手法医

法医周宁,带你走进一个个惊悚刺激残忍变态的案发现场!探寻事实真相,挑战心理底线,揭露人性的丑陋。阴谋!迷踪!疑惑!一个个离奇诡异的案件,正在不断上演。...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朕靠宠妻续命

朕靠宠妻续命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反派重生之想活的更久

反派重生之想活的更久

星空界,亿万星界之一,于无尽岁月前被强大的力量撕裂,化为无数个小世界,神浮界和忧旋界界域最大,主角林枫,苏墨宇便位于神浮界,魔族也被封印在此界中,前世魔族修士古轩宸为了解除魔族封印,开始渗透各个宗门,制定了种种计划,但被林枫处处阻挠,破坏,作为反派小兵的苏墨宇意外暴露自己含有魔骨一事,惨遭林枫击杀,重活一世,苏墨宇...

盗墓笔记:齐晋

盗墓笔记:齐晋

当我穿成吴二白的初恋,吴三省和陈文锦之间的第三者…我还能不能活了!我只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而已!你让我考古带队!要闹哪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