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唰唰——
轰隆隆——
混乱声响彻四野,血腥味弥漫此间。
难得一见的万人血战,而且双方皆是武道高手,此刻完全杀疯了,个个浑身浴血,双眼一片血红,见到敌人就砍,短短半个时辰不到的功夫,原本青葱碧绿的树林中,就化作了一片血色地狱。
战场中央,雨化田独战上官金虹,整个人也彻底陷入疯狂。
七十二路剑法也不知被他施展了多少遍了,偶尔有反攻的机会,则是趁机施展夺命十三剑,可这套燕家祖传的夺命剑法,在上官金虹面前,同样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
他想找机会施展第十四剑和先天破体无形剑气进行反击,都一直未曾找到机会。
因为上官金虹的武学造诣同样很强,不仅功力高深,而且身手也十分可怕,若非自己这两次抽到了不灭金身护体,还有神行百变提升速度,实力比之前提高了不少,此时面对上官金虹,只怕早就被其毙于掌下了。
所以,不到关键时刻,绝对不能先暴露第十四剑和先天破体无形剑气这两个底牌。
否则一旦伤不到他,到时候死的绝对是自己。
因此,雨化田才一直以七十二路剑法和夺命十三剑苦苦支撑。
而雨化田这边感觉自己打得无比艰难,殊不知上官金虹心中的震惊,已经远胜过此前对雨化田升起的杀意。
他早在二十年前便已成名于江湖,在那个高手辈出的时代,不说是最顶尖的一批人,但于当年同辈当中,也是最强的,因此他心中自有自己的骄傲。
可他从未想过,自己沉淀了二十年,好不容易突破大宗师,如今面对一个宗师境界的小辈,竟然都迟迟无法拿下,不仅无法破掉他的防御,甚至还要时刻凝神戒备,担心他的剑招。
因为他的剑,竟然能够破他的护体罡气?!
这让上官金虹心中根本平静不下来,甚至产生了一丝自我怀疑。
“难道真的是我太久没有行走江湖,现在的年轻人,都如此妖孽了吗?”
“可是,这般恐怖的武学造诣,就算他从娘胎里开始练,也不可能在这个年纪就达到这般层次啊……”
上官金虹心里百般不解,同时也明白,为何荆无命会死在雨化田手里了。
荆无命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武功如何他很清楚,可以说就是他手里的一把快刀,若是荆无命早生二十年,武功只怕比他也差不到哪里去。
但偏偏在这个时候,遇到这样一个强的不讲道理的妖孽,确实死的不冤……
只是,心中愈是震惊疑惑,上官金虹心中的杀机便愈浓烈。
武学天赋如此恐怖的妖孽,能在宗师境界就与他交手而不落下风,一旦让他突破到大宗师,功力武学更上一层楼,等到那时,只怕就连自己在他手底下也撑不了几招了。
此刻既然已经结仇,那么就绝对不能让他活着离开。
否则他日必成心腹大患!
一念至此,上官金虹瞬间压下心中的震惊和疑惑,目光冷冽,开始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凝神应战。
雨化田的剑招几乎毫无破绽可言,七十二路剑法攻防兼备,精妙绝伦,主打就是一个快字,就算偶尔防不住,上官金虹凭借一双肉掌,也无法破掉不灭金身的防御,最多只是让雨化田气息稍滞,但很快便又恢复过来,继续疯狂反击。
至于夺命十三剑,此时反倒有些多余,因为夺命十三剑是杀人技,可以两人的境界差距,想要一剑击杀上官金虹,显然不太现实,最多也就是起个骚扰作用。
上官金虹也看清了这一点,于是出手更加迅速猛烈,趁着再次破开雨化田的剑招的瞬间,他双目瞬间一凝,但这次他没有继续以肉掌攻击雨化田的不灭金身,而是袖袍一挥,只见一道金光略微闪烁,便已化作两道疾风,直袭雨化田的破绽之间。
“叱、叱——”
雨化田的剑招被破,却见上官金虹没有像之前一般继续攻击自己,就察觉到不妙,只是他还未想明白,就听到细微的破空声响,跟着浑身汗毛倒竖,一股死亡的危机浮上心头,当即想也不想,立即就全速施展神行百变,朝着上官金虹疾驰掠去。
是的,他没有选择往其他方向倒退,而是反其道而行,直接奔向上官金虹。
因为他知道,既然自己察觉到了危机,那么接下来要面对的,必然是能够威胁到自己生命的攻击,也就是说,上官金虹接下来的攻击,已经能够破掉不灭金身的防御。
大唐政治家 穿到修仙世界后天天沉迷剧本杀 这个文明很强,就是科技树有点歪 木叶:这个宇智波不太对劲 穿书之反派恶女扭转BE 穿成炮灰求善终,太子却非要娶我 诱欢,被狂野老公亲到腿软! 末世之修道路 团宠崽崽被豪门大佬争着宠 炮灰女配,长命百岁 昭昭遇皎皎 反穿后我成了顶级流量 龙族路明非:提三尺剑斩龙王 重生了之后我成了伪学霸 如果阳光永远都炽热 仵作惊鸿:我在古代破案强国 我,沙盒玩家,从聊斋世界开始 十世欢:许你一世长安 不死剑神 星际救赎:逆羽26号
一无是处的中年人在一场交通事故中穿越重生到学生时代,所有的遗憾,所有的错过,都有了新的可能,是继续沿着前世的轨迹前行,还是重新走出自己的道路,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金手指…一切都在书中,请大家慢慢寻找...
为了赚钱给母亲治病,莫闻来到黑工厂打工,却没想误入人贩子组织。遭到殴打时,记忆苏醒,发现自己来到一人之下世界,并且马上就要被噶腰子。关键时刻觉醒,能够获得所有武侠小说中的神功,开局得到,将异人打手的炁全部吸光,成为异人。莫闻发现,只要击败,击杀别人,就能获得新的武功。为了给母亲治病,为了变强,莫闻成为异人雇佣兵。至...
关于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1972年的春天,楚描红在去北大荒插队的火车上随静静的将一个老信封扔在风里,而远在2024年时空的张宏城刚好得到了一个老旧的信封。当张宏城的灵魂从1972年的一具年轻躯体里苏醒。他果断的让心思不纯的女友一家鸡飞蛋打把背后捅自己一刀的朋友送去劳改替原身放下十年的心结与继母和解将工作留城的机会留给妹妹,自己拿着那个神奇的老信封来到了北大荒。就在张宏城背着行李卷跳下火车的那一刻,在农田里干活中暑晕倒的楚描红也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命运时钟从此开始转动。在红火的青春岁月中,两颗年轻的心最终慢慢的走进了彼此心里。...
关于关于我会祸国殃民这件事梅若林是大妖王转世,一出生就因为不是父亲想要的儿子,受到家人厌恶千方百计想弄死她。她将计就计,远走他乡建立自己的势力,谁知,还没长大呢,就因个人魅力太强,一路吸引身份尊贵的绝美男子跪下与她私定终生。后来,十国皇帝是她的狗腿子,黑白两道的世家暗帝是她的侍妾,美艳天仙的圣灵大人红着眼,如小鹿般求她垂怜,四海神兽化为妖娆美人只为得到她的青睐,事情的发展越走越偏,美人们为了得到她的注视开始不择手段,她却闲庭野鹤,隔岸关火。后来,她那不要脸的爹看到她一身雍容华贵,欢天喜地来认亲时事情越发的好玩了。...
嫌弃她无趣寡淡的老公离婚后发疯哭着求她复合。苏清雅以前只知道傅霆琛性子冷,对感情比较慢热,婚后才知道,他有多狗多无情。听说傅大少这两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想必您也觉得那女人乏善可陈,无趣得紧吧?是挺无趣的。烟雾缭绕中,他转动腕上的佛珠,薄唇沁出薄凉的笑意,让她沦为众人嘲讽的对象。花了两年都暖不热的心,不暖了...
关于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唯一有的就是知道剧情。一遭火灾她穿越成她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在这个仙侠世界里可比二十一世纪活的舒服多了。为了她的咸鱼生活不被打破,保住自己小命她要避开男女主,顺便救一下她的意难平。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对那温润如玉的反派男二喜欢的不得了,那么清清冷冷的贵公子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既然都摆到面前了哪有不拿下的道理。可那高贵清冷的太子殿下好像没有心,居然送她最讨厌的毛毛虫还放到她床上。她对他的美颜滤镜瞬间碎了,算了她只要救她自己就可以了。美男嘛又不是找不到。当她真准备和别人订婚时,那之前还不为所动的清冷公子却乱了心魔。订婚当天便把她撸了去说她未婚夫是花花公子不值得托付,当时也是胆大她居然踹了反派逃了出去,从此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