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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我渣了末世偏执大佬 32200字(第1页)

苏清欢垂下眼眸时,就见对方安安静静地枕在自己膝盖上,因为发烧的缘故,那张俊容泛出病态的红。

“不愧是网友追捧的国民校草,长得还是挺人模狗样的。”

苏清欢忍不住伸出手,捏了一下男人斯文俊美的脸。

这个世界的剧情很简单,枕在小狐狸膝盖上的青年叫宁司墨,是帝都大学大二的学生。

宁家富甲一方,而宁司墨又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他有次参加数学竞赛,偶然被人拍照上传微博,一时间圈粉无数。

宁司墨家世好,长得帅,智商也高,如果不是末世降临,完全可以成为偶像剧男主。

而小狐狸穿的这具壳子仍与自己同名,是帝都大学的校花。

鹅蛋脸,桃花眼,长睫毛,因为身子骨娇弱,是个让人担心刮阵大风就会被吹跑的瓷娃娃。

原主家世也很不错,出身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可谓万千宠爱在一身,是个文艺范的娇娇女。

而且由于原主从小有心疾,体育素质很差,即使后来治好了,仍不能进行剧烈运动。

在某次主持人比赛上,原主对宁司墨一见钟情,鼓起勇气追求之下,两人便在一起了。

他们都是头一次恋爱,家风也很严,都比较拘谨,一直停留在牵手阶段。

按理来说宁司墨和原主家世相当,学历长相也匹配,任谁看了都是金童玉女,很有可能幸福一辈子。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才交往半个多月,末世就降临了。

就像里写的那样,不过一夕之间,人世变成炼狱,活人大半成为丧尸,侥幸留了一条命的人也只能苟延残喘。

原主和宁司墨本该成为人中龙凤,但在末世也不过是两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尤其是原主,这样娇弱的身子,甚至比普通人还不如。

两人的亲友都死在这场浩劫里,原主便和交往没多久的男友相依为命。

宁司墨年纪虽轻,却很有担当,并没因为女友身子骨弱放弃她,完全像个爷们一样将她护在身后。

可单单这样还不够,原主从小娇生惯养,放在以前她家世优渥,男友也不缺钱,两人完全可以吃着山珍海味,谈诗词谈哲学谈理想,风花雪月一辈子。

可是现在,宁司墨和原主东躲西藏,衣服破破烂烂,甚至连口热饭都吃不上。

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下,原主心态崩了,变得日益扭曲。

她没思考过自己长了这样一张招祸的脸,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反而开始埋怨男友没有异能,只能靠一双手来保护她。

原主想要住大房子,想要吃好吃的,想要每天都有热水澡洗,有漂亮的衣服换。

这些要求对于末世前的她来说再普通不过,现在却只能成为空想。

哪怕是拥有异能的幸运儿,也要天天跟丧尸对抗,为食物发愁,没法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而宁司墨有察觉到女友的变化,他们交往的时间很短,苏清欢又拥有着小公主一般的娇气,他以前可以理解,现在只能哄着女友尽量忍下来。

除非你不想活了一死了之,不然谁能凭一己之力,改变这个让人绝望的末世呢?

……

宁司墨是正人君子,在这么艰难的时刻,也没有想过卖女友求荣,毕竟漂亮又没有自保能力的女人,在末世后跟物资没有任何区别。

他自己也仅限于跟原主牵牵手,安慰性地抱一下,从没欺负过原主。

但原主忍了半个月以后,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了。

人都是自私的,以前大家没有利益冲突,她也只是个娇气的小公主而已,现在经过末世,原主认清楚跟着宁司墨这个只有脸的废物没有任何好处。

将军策反了我  重生之我在人间当阴差  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  反派我只想罢工  称帝  赴良宵  我在农村修个仙  量劫证道  人生赢家:从扑街写手开始  我在千古的世界一刀999  他乡远在莫斯科  快穿之宿主她好怂啊  重生万亿时代  穿越武大郎从卖饼开始  天价小狐妃  厄诡游戏  民间禁忌怪谈  以后余生都与你有关  重生后,贵妃她人美路子野  半世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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