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百零四章 三年韩信伐蜀(第1页)

此时距离关中大战,已经过了三年时间。

这三年,张华厉兵秣马,夏国境内没有怎么爆发大的战事,又有大量边将、边军屯田,张华势力因此积攒了千万石粮草。

历次大战的损失,在三年内获得补充,兵家亚圣吴起训练魏武卒,将魏武卒的等级训练到了50级,远超一般兵种的30级。

霍去病招募了1800人的九阶帝国骠骑,等级训练至30级。

陈庆之的白袍军、赵云的白马义从、杨妙真的曳落河、杨师厚的银枪效节军、秦琼的玄甲军、谢玄的北府军等精锐,也趁着这段空闲,补齐了缺额,并且在各个武将日以继夜的操练下,等级提升到30级,成为老兵。

养兵千日,三年时间,恰好是一千日。

统帅值越高的武将,练兵的效率也越高。

如此多的名将,三年时间足矣。

凉州,兵仙韩信在此地练兵,邓艾在此地屯田,凉州加上陈仓的兵力,达到了百万之数。

韩信陈兵百万,做出伐蜀之势。

刘邦听闻韩信的威名,感到恐惧,不断加强汉中、剑阁等地的兵力,以免韩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周亚夫亲自坐镇汉中,与前辈名将韩信对垒。

“伐蜀之兵,已经备好,可以取胜了。”

韩信挥舞令旗,一支支兵马按照他的调度,排兵列阵,军纪严明,没有出现一丝的混乱。

张华在伐蜀之前,亲自前来天水郡,检阅南凉之兵。

张华平定秦国后,许诺南凉三年内不再用兵。

如今三年之期已过,南凉十三四岁的少年,此时已经成为壮丁,可以从军。

“伐蜀,预计损失多少兵马?”

“四五十万。”

“用战争来结束战争,付出这些代价,也在所不惜。”

张华听了韩信的判断以后,知道要扫灭刘邦势力,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但还是要强行伐灭刘邦势力,否则被刘邦牵扯太长时间,反而会陷入更长时间的混战。

这次伐蜀,张华以韩信为征西大将军,统御韩信的南凉军团、高仙芝的安西军团、谢艾的北凉军团、冯异的陈仓军团,以及邓艾的长水营、魏延的贪狼营、王平的无当飞军、彭越的游击部队,一共四个军团,以及四支奇兵,合计百万兵马,兵分数路,大举进攻汉中。

至于武力担当,为了对付李广、樊哙这几个刘邦势力的猛将,张华特别派出秦武王、乌获、任鄙、孟说四员秦国猛将,让他们将功赎过。

“士载,本王信任你,你为本王看好韩信,必要时候,有便宜行事之权。”

张华让邓艾加入韩信伐蜀的百万大军,一是因为邓艾擅长强行军,二是因为邓艾是元老级别的心腹,用来监督韩信。

如果韩信真的灭了刘邦势力,想要占据巴蜀,那么邓艾有权力直接闯入韩信营中,斩杀韩信。

“刘邦的军师是陈平,此人精通人心,所以伐蜀的军师,非两位先生莫属了。”

伐蜀的胜负,事关天下大势,张华史无前例地派出双军师阵容,让张仪、赵普二人出任军师,对付刘邦的军师陈平,以及防备韩信。

张仪、赵普二人都有精神天赋“读心术”,有概率读出对方的心思,双方智力差越大,越容易成功,而且可以防止被他人读心。

这一精神天赋能够一定程度上,遏制刘邦的军师陈平的能力,因为陈平也有读心的能力。

“请大王放心,此次伐蜀,事关一统天下,岂能不出力?”

张仪、赵普二人答应下来。

经过三年筹备,这些谋士都融入了张华的势力,精心制定了横扫天下的战略,现在终于到了实施战略的时候,怎叫他们不卖力。

九龙镇天棺  一剑吞山河  全球游戏开始了  腹黑千金甜爆了  在超自然的世界里低调成神  斗罗之我成了千仞雪的弟弟  LOL:这个AD有点浪  大汉穿越成皇帝  环保渔夫  废土从辐射4开始  驭兽狂妃魔帝靠边站  重生后和渣男他皇叔HE了  沈先生,你的前妻已上线  入赘  驭兽行天下  签到百年:女帝请我出关乱杀  诡秘:秩序阴影  HP之神话巫师时代  我是一个不幸但又幸运的人  天燊  

热门小说推荐
捡漏全球珍宝,从美利坚开始

捡漏全球珍宝,从美利坚开始

关于捡漏全球珍宝,从美利坚开始重生美利坚二手商店老板的许沐,意外觉醒能看透物品信息的鉴定眼无敌防御储物空间变换外貌等等的异能。仓库盲盒拍卖跳蚤市场房产拍卖失落的玛雅文明中东宗教宝藏德国纳粹宝藏无数蒙尘的宝贝,被许沐从垃圾堆中找回。从此以后,美利坚的纽约城区多出了一家令全世界富豪收藏家趋之若鹜的二手商品交易行。...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