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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抬手遮住大门处透进来的光线,隐约看见一个熟悉的轮廓,他的双眼顿时就红了起来,似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找到了寄托,低声喊了一句“爸爸”,紧接着声音变得大了不少,又叫了一声“爸爸”,两个音节中充满了浓浓的委屈和不甘,还有一种欣喜!
莱斯并不是他的爸爸,或者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小麦和大麦的父母死在了城外一场偶然爆发的冲突当中,两个孤苦无依的孩子在这座吃人的城市中几乎绝望。而莱斯,就像此时的阳光一样撕裂了压住他们人生的绝望乌云,让他们再一次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莱斯收养了他们,教导他们,手把手的将偷窃、盗窃的手艺教给了他们。
没错,就是手艺。
在这座城市中,只要能活下去,有尊严的活下去,任何手段都是一门手艺,值得人们去学习的手艺。不管是杀人、偷窃,还是用身体取悦他人!
莱斯的嘴角微微下塌,眼角不自知的抽了抽。他有超过一百个养子,这些养子和其他小偷组成了他的偷盗帝国。他,是当之无愧的贼王,统治者奥尔特伦堡的地下盗窃帝国。此时此刻,他早已冷漠的心,随着小麦两句充满了感情的音节,变得温暖柔软起来。
他不是一个温柔的人,许多养子和小偷、盗贼对他的印象只有冷酷无情。许多人因为犯了他的忌讳,被切掉了赖以为生的数根手指,被丢到城外任其自身自灭。
他曾经有过一个家庭,但是因为他动了不该动的心,偷了不该偷的东西,他的妻子在受尽凌辱之后被吊死在城门上。他两个不足十岁的孩子,被一根手腕粗的木桩刺穿,随意的插在了城门外的官道上。他因为意外躲过了一劫,也毁了他的一生。有时候夜深人静时,莱斯会给自己倒上一杯烈酒,坐在桌子前,摩挲着已经油光水润的木头雕像,心中不止一次问自己,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躲过一劫,和家人一起死在那座城市中,能不能得到永恒的宁静?
他不知道,在酒精作用下的大脑很想让他承认,那一场灾难源自于他的自大,罪魁祸首就是他盲目的自负,想要他肯定自己的罪过,以及如果当时能站出来,和家人一起赴死会比苟活于世更好!
但他总是在最后关头惊醒过来,然后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些让他痛不欲生的事情。
小麦的呼喊,唤醒了他沉寂已久的,那一丝丝微不足道的温情。他眼波微微闪烁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变得自然了许多。他望着小麦点了点头,随着胡特一起走进了地窖的私牢中。
胡特根本不知道这一瞬间就发生了这么多事,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如何利用优势去攻击别人。他阴测测的走到铁笼边上,用小牛皮的靴子踢了踢笼子,摘掉了皮质的黑色手套,随手丢给了身后的跟班,他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两个金币,两个金币就能让你最亲近的人出卖你。你不是问你弟弟怎么样了吗?”,他的笑容如同恶魔一般诡诈,小麦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蹲着抱住了脑袋,“他啊,现在应该拿了两个金币,去了阿尔玛最豪华的销魂窟,躺在价格最高的有技术的女人身上,享受帝王都不一定能享受到的快乐。”
“而你!”,胡特的眼神中充斥着说不出来的嘲弄,用那极为怜悯的口吻说道:“你却在这看不见太阳的地方,慢慢的腐烂。”
胡特还要说什么,莱斯很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话,“好了胡特,你让开。”,他横插在胡特与铁笼之间,酝酿了片刻,用自以为温和亲切的口吻问道:“小麦,告诉我,东西是不是在你这,藏在什么地方了?”
小麦的眼神瞳孔微微收缩,一个人在绝望之中最害怕的就是黑暗,最渴望的就是希望,然而这个除了在上缴养老金时才会和颜悦色,其他都是总是冷着一张脸,几乎没有给他几次笑脸,却依旧被他当做最可靠的人亲口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种如同撕裂般被抛弃的痛苦再一次在他的身体里弥漫开。他嘴唇发乌,哆嗦着,用颤抖的声音挤出了一些音节,“爸爸……,我真的没有拿那个东西,而且我可以向老家伙发誓,我连见都没见过!我保证,马车里面除了金币之外,根本就没有其他东西。”
莱斯才开始发热的眼神转眼就冷却了下来,清冷理智的眼神里藏着让他自己都讨厌的东西,他轻轻的问:“为什么别人说有,你说没有?我的孩子,你知不知道那些东西已经在奥尔特伦堡搅起了翻天巨浪?!”,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那么强势,不具有攻击性,为此还放缓了语速,就像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一般慢慢的说着:“交出来,我和胡特可以保证你的安全,并且给你一笔足够你挥霍一辈子的钱,再送你去一个安全平和的地方,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生活在幸福之中。”
“我……我真的不知道!”,小麦痛苦的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放生的痛苦,“够了、够了,我真的不知道。”
莱斯脸上的笑容逐渐僵硬,缓缓消失,恢复了以往那副让人心中打颤的模样。他摸了摸自己的虎口,这是他的老习惯,“你知道的,我们对付叛徒的方法。”
小麦突然间扑向了莱斯的方向,双手用力抓着铁栏用力晃动,眼泪混着鼻涕流了一下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是他的动作太突然,让莱斯整个人都抖了一下,也许他脑后长了眼睛,看见了胡特轻蔑的笑容,一股子怒意从他胸腔中腾起,愈烧愈烈,一咬牙,做了一个手势。
几个徒子徒孙面露不忍,如果要问刑法后果最严重的,可能是如兄弟会这样的组织,作为叛徒往往会被以某种宗教仪式的方式处死。但是要说到酷烈,那么无疑就是小偷的组织。小偷组织对待叛徒的手段残忍至极,让很多人想都没有想到过。
一个镂空的铜球,直径约莫有半米左右,被人推了过来。他们在铜球里放上了烈碳,地窖中的湿气顿时被驱逐,暖和了不少。铜球很快就烧的发青紫色,这说明温度已经足够高了。在两个大汉的强迫下,小麦的双手被他们按在了铜球的表面。
蛋白质遇到高温之后迅速被破坏,发出焦臭的糊味。体液随着高温被抽离,混着少量油脂在高温下发出滋滋的声音,液体迅速将高温传递给手掌。真皮组织开始坏死,脱落,失去了活性的肌肉变得更脆。两个壮汉用力一拽,铜球上出现了两个手掌印,掌印中带着许多呈撕裂状的白色肌肉绒,而小麦整个手掌都被剥掉了一层皮。
直接疼晕过去的小麦被一泡尿侥幸,他睁开眼,壮汉刚刚提起裤子,他还能感觉到嘴中的咸腥和骚气。另外一人手里拿着一把钢刷,脸色微微发白,眼中透着怜悯与侥幸。
接下来,才是最要人命的。
壮汉抓住小麦左手手腕,掌心向上,拿起钢刷对着他的手心就按了下去,用力的来回刷了几遍。鲜血一瞬间就涌现出来,钢刷的毛尖之间挤满了肉屑和血沫。小麦浑身剧烈的抽搐着,豆大的汗珠子一瞬间布满全身。
莱斯背对着他,声音里有咬牙切齿的味道:“说,还是不说?!”
小麦已经完全绝望,最亲的人为了两个金币出卖了曾经为他遮风挡雨的哥哥。在父母逝去之后最尊敬的养父,用对待敌人的手段来对待他。而他,背负了根本就不存在的罪名,被所有人所窥视。恍惚之间,他惨兮兮的笑了起来,笑声快要断气一样断断续续,却怎么都不愿意说一个字。
胡特颇有兴趣的看着这种残忍的刑法,露出了有些玩味的神色。
壮汉在莱斯的示意下,将小麦的左手再一次贴上了烧的冒烟的铜球,约莫十几二十秒,用力一拽,又是一层血肉被粘在了铜球上。他拿起钢刷嚓嚓的刷了几下,小麦的左手已经露出了森白的骨头,血液再一次瞬间涌现。
他也再一次疼晕了过去。
胡特冷笑了两声,看着莱斯,“收起你那点让人觉得可笑的怜悯,是不是年纪越大越软弱?别说一百万金币了,就算是一百个金币,都足以让奥尔特伦堡这个地方的某一条街道血流成河。从现在开始,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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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补昨天的,今天的晚上码。我先休息会,从早上4点起来干活到现在没睡觉,实在扛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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