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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却摇着头说:“那就不是我儿子了。一大瓶酱油一元多呢,他想还,不向我要,也不可能有一元多钱呀!姑娘,告诉你家大人,大妈替你们全院儿都问问。”
母亲居然不知不觉地接受了她的叫法,由“大娘”而自称起“大妈”来了。“大妈,那就给您添麻烦了。我走了。大妈再见!”“再见,姑娘,有空儿一定来玩啊!”“哎!大妈您快进屋去看着锅吧!”母亲随了几步,满面慈祥地目送着。我缓缓坐在煤桦棚子里的木柴堆上陷入了思考。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告诉母亲,那个孩子正是我。而且,她家的院子里种什么花儿才好呢?既然她家给了我家这种权力,这种权力似乎主要应归属于我。母亲她对此是不会太认真的。而这一权力对我却很重要。相当重要。
星期天。我家吃过早饭不久,她和她的姥爷,还有她的两个弟弟,带着锤子、锯子、钉子盒什么的来了。我从窗口一看见他们,赶快将门插上。迎出屋的母亲大声唤我出来给他们当帮手,我不答应。母亲敲门,我不开。“这孩子,聋啦!你在屋里搞什么名堂哪?!”母亲生气了。我终于出现,母亲瞠目而视。仿佛不认识我了。
我上下穿得很整齐:白小褂,蓝裤子,白胶鞋。我将平时舍不得穿,甚至连过节也舍不得穿的全套少先队队服换上了,并且系了红领巾。我是学校里的队鼓手,只有学校举行隆重活动或什么庆典仪式的时候,我才如此这般。我早晨当然洗过脸了,可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根本没洗干净,又洗了一遍脸。用香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洗脸很少用香皂。手太脏时,也不过用肥皂。我还照着镜子梳了半天头发。我头发硬,平时不梳。蓬乱得太不像样子,就用手指拢拢。那一天怎么梳也梳不倒,用毛巾沾着水揉湿了,才总算勉勉强强梳平。
不但母亲对我瞠目而视,他们也一样。尤其她。“怎么,你……你今天有队日活动?你预先可没跟妈说一声。”母亲大出所料地嘟哝道。
“不过队日就不能穿这身衣服了?”我振振有词地回答。装出非常自然的样子。其实,在母亲和他们的瞠目而视之下,我的感觉,比那天反穿背心引起她和“河马大婶”大笑不止时强不了多少。她当然一眼认出了我。她的姥爷也是。母亲说:“没有队日活动,你穿上队服干什么?快脱了去,换身破衣服,帮着干活!”我执拗地说:“不,我今天就想穿队服嘛!”她的姥爷指着我,刚想说什么,被她及时扯了一把,以一种莫测高深的目光制止了。母亲更生气了:“这孩子,今天抽的什么风!”举手似要打我。她急忙说:“大妈,弟弟要穿,就让他穿吧!弄脏了我替他洗。”她一边说,一边向她的姥爷直丢求援的眼色。他明白了她的意思,也说:“哪个孩子不喜欢穿得体面些呢?让孩子穿吧!我们小晶不是愿意替他洗吗?我这外孙女,是说话算话的!”他看了他的外孙女一眼,挺郑重地问:“是不是?”她笑了。笑得又大方又愉悦,还朝我眨了眼睛。既不像有些女孩儿家受到几句夸奖就洋洋得意,也未显出丝毫害羞的样子。
母亲望望她,望望她的姥爷,望望我,不再说什么了。然而母亲的表情告诉我,过后是一定要对我追究个为什么的。
她看着我说:“小弟弟,这不等于我完全支持你。大妈的话毕竟是有道理的。你也得向大妈表示一点妥协呀,起码把红领巾摘下来行不行?”
我觉得母亲对她的评价是对的。她说话真像位大姑娘,尤其她跟大人说话的时候。我第一次听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儿家说话用“毕竟”和“妥协”这样高等的词儿。何况她两个月后才十四岁。我觉得听她说话,仿佛是在听语文成绩优秀的学生造句子,并且不得不承认她造了些好句子。
我默默地顺从地解下了红领巾。
母亲用一根手指戳我的额角说:“哼,你要天天都能把自己弄得像个孩子样子,我倒省心了!”
母亲是街道居民小组长,负责我们这条街上居民义务方面的一切事,具有等同于“甲长”的地位和权力。当时她正急去开居民小组长会议。
母亲匆匆走后,我们立刻开始拆除那排经历了许多风蚀雨淋的“板障子”。而首先要做的,是斩断那瀑布一般泻过这边来的“爬山虎”。那面的院子荒芜已久,这一种生命力极强的植物,已经像一张乱毛蓬蓬的皮,和木板长在了一起。花儿依然开得很烂漫,但毛虫隐蔽在茂密的叶子底下。
她说她怕毛虫。
她的两个弟弟说也怕。
她的姥爷倒没说怕。但说看见毛虫就皮肤过敏。
我也怕。我怕毛虫甚于怕任何可怕的东西。但是我毫无惧色地声明我一点儿也不怕毛虫。我说小小毛虫有什么可怕的,我自告奋勇地承担了一这项“特殊任务”。
他们负责将我斩断的“爬山虎”用木棍挑到预先挖好的坑里,埋得严严实实,踩得平平坦坦。
我们合力推倒了“板障子”。
当她的两个弟弟协助她的姥爷锯木板时,她悄悄对我说:“挽起你的裤筒儿。”
我说:“干这种活儿,用不着挽裤筒儿。”
她说:“让我看看你腿,那天摔破了没有?”
我说:“没有。真的没有。”
她说:“听话。我一定要看。”
她的表情,她的口吻,好像是如果我不听她的话,我在她眼里就不是一个好孩子了。我听话地将两条裤筒都挽了起来。我两腿那天都摔破了,结了两块厚厚的痂。“当时流了很多血吧?”“嗯。”“当时很疼吧?”“嗯。”“当时你哭了吧?”“嗯。”“一边跑一边哭?”“嗯。”“你为什么要跑呢?”“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还一瓶酱油呢?”“我也不知道。”“你哪儿来的钱呢?”“拉小套儿挣的。还有,捡些碎玻璃卖。”“拉小套儿?那是怎么回事儿?”“火车站、大桥前,拉车的人上不去坡,我帮着拉。你见过两匹马拉的车吗?有一匹马是驾辕的,另一匹马是拉边套儿的。拉小套儿就像拉边套儿的马,帮着拉上一个小坡五分钱,帮着拉上一个大坡有时能挣一毛钱呢!”
“你为什么非要这样呢?”
我真的不知为什么。我只有不好意思地憨笑。
“碎玻璃也能卖钱?”
“能呀,一斤碎玻璃能卖四分钱呢!”
“那,上哪儿去捡呀?”
“垃圾站啊、建筑工地啊,有时能捡到,有时捡不到。我常捡碎玻璃卖。卖两斤就能买一本作业本。”
“你为买那瓶酱油,捡了很多吧?”她用她细长而娇嫩的手指轻轻触摸我腿上的伤痂。我看得出并且相信她那绝对是情不自禁。她似乎想要通过她的触摸使它消失。“我得帮着干活儿了!”我难为情地放下了裤筒儿。“你真是个古怪的小孩儿。你觉得你自己古怪吗?”她低声问,显得严肃。
我摇摇头,拿起锤,钉“板障子”去了。男孩儿天生是男孩儿的朋友。她的两个弟弟没用谁吩咐,便主动成了我的助手。她则成了她姥爷的助手。他锯,她压住木板。
“你几年级?”双胞胎中的一个问我。“二年级。你们呢?”“才一年级。”另一个回答,瞧着我那种目光,似乎对我这个比他们高一年级的小学生不无恭敬。“那,你是二年级入的队吗?”“二年级?那也太晚了!”“你一年级就入队了?”“当然!”“那,你是几道杠?”我想回答是“三道杠”,可担心谎话说过了头,反而被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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