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眼前乱糟糟的,都是倒塌的梅花树和碎屑花瓣,白雾尚在,越发浓重,根本看不清多远。
风羽依旧小瞧了这林子,刚刚那一剑不过是空出了身前四五丈的地方,对整个林子来说,似乎并不起眼。
迷茫之中,风羽耳廓微动,有东西在靠近,好像是人走路的声音。
如此阵法,白雾未散,估计并非救自己的,怕是刺客杀手之类,但,这里可是盛王府,这个从未见面,不,应该在京城匆匆见过一两面的王叔,他难道想要自己的命吗?
风羽手握云水软剑,以静制动,白雾对他来说是个障碍,可对任何进入林中的人,也都一样,他在等,等找出他们的时机,抢先出手。
“噔,噔”
比人走路的声音沉重,如果是高手,应该会轻功近身,不会有声响。
右前方!
左前方!
正后方!
三个人吗?
一直未停,脚步不断,直奔风羽而来。
奇怪,怎么会知道我具体在哪儿?
风羽迅速右移,刚刚越过几棵树,一柄剑直扫眉眼。
平身后翻落地,这才看清身影,那握剑的手似乎不太对劲。
风羽一剑对了上去,力刺胸口,那人也不挡不躲,就这么往前走,貌似找死一般。
“叮”
一下击玉敲金的响声,那人的胸口与云水相撞,风羽大惊!云水剑没能再进半分,剑身也被挤压的微微弯曲。
右手松开剑柄,借着剑身的弹力,云水向后而去,风羽一个转身接过,站在一丈远的树干上。
追风逐影的剑招舞起,在风羽的手上,那软剑变得飞快,灵活多变,方位角度也随着风羽天罗步的变化而变化。
一剑,两剑,……,十剑,二十剑……
一阵金属磨擦的声音在谧静的白雾中格外刺耳,可无论从什么地方下手,那人不躲不避,可就是离不开他的那层盔甲。
随着他右手抬起,长剑跟着右臂一百八十度扫开,没有什么招式,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剑,但是力道很强,刮起一阵呼声,风羽翻越,一脚点在剑刃上,轻功后撤。
风羽试探的明白,这家伙并不是人,应该是某种机关人,身上穿着一层盔甲,手脚并不灵活,相反很愚钝,只是将它改制的用于强攻罢了,唯一棘手的就是它那刀枪不入的甲胄,浑身上下没有空隙。
刚刚想清楚,背后又是一剑,差点挑开了风羽的外衫。
又来一个,不过这一个速度更快,力度小了一些,不同的特点,那这第三个又会是什么样的?
风羽着实好奇,天下能人异士不少,谁人能造的出这种东西来,确实本事!
二人前后夹击,风羽知道特点,可也没能找出破绽,只能被动防守,每一次的进攻都没有任何效果,那盔甲估计能防天下利器了。
破空声中,第三人飞了过来,长剑贴着风羽脑门而过。
落地之后,借着回剑,剑尖一百八十度
转弯,直刺风羽。
云水横剑,右手并指点在剑刃上,内力真气灌注,才挡了这一刺,不过也退后了好些步。
这一具机关人有些东西,竟能变换剑招和控制身躯。
三具齐上,成品字形面对风羽,不间断地发起攻击。
曾在天机楼荒山石洞里,风羽每天都在观察木头人的动作和自身反应,但白雾中,视线并不清楚,很容易造成误判,失去对手的套路。偏偏对手是三具机关人,它们只要判别自己的位置,可无所谓环境恶劣,难怪会将这东西藏于白雾中。
主攻,谓阳;主速,为阴;主修与变,是人。这是剑阵!
武当的三才剑阵?看来这巧匠还是一位武学宗师啊。
剑与剑的碰撞,封山剑法的威力被风羽发挥到了自己的最高峰,仅仅与这剑阵斗个平手而已,盔甲的防御实属厉害。
剑气纵横在四人之间,这三具机关人的胜算就是耗死风羽,在剑招上,风羽甚至不弱于通脉境的强者,剑意小成,挡住三个机关还是有些手段的。
全球魂穿:我以神族开局 烟雨神 我靠医美空间成为太后娘娘 王爷,王妃她称帝了! 惊悚游戏:我能看到恶意值 穿越手记 粉世界 大唐:我在长安开酒楼 武道第一仙 无敌:从中芯开始 通灵纪元 双子吉家 剑起星河 无意之中成了神 天行者 最后的守门人 诸天刀皇 天元修真人 吾即是虫群 弑天之道
一无是处的中年人在一场交通事故中穿越重生到学生时代,所有的遗憾,所有的错过,都有了新的可能,是继续沿着前世的轨迹前行,还是重新走出自己的道路,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金手指…一切都在书中,请大家慢慢寻找...
为了赚钱给母亲治病,莫闻来到黑工厂打工,却没想误入人贩子组织。遭到殴打时,记忆苏醒,发现自己来到一人之下世界,并且马上就要被噶腰子。关键时刻觉醒,能够获得所有武侠小说中的神功,开局得到,将异人打手的炁全部吸光,成为异人。莫闻发现,只要击败,击杀别人,就能获得新的武功。为了给母亲治病,为了变强,莫闻成为异人雇佣兵。至...
关于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1972年的春天,楚描红在去北大荒插队的火车上随静静的将一个老信封扔在风里,而远在2024年时空的张宏城刚好得到了一个老旧的信封。当张宏城的灵魂从1972年的一具年轻躯体里苏醒。他果断的让心思不纯的女友一家鸡飞蛋打把背后捅自己一刀的朋友送去劳改替原身放下十年的心结与继母和解将工作留城的机会留给妹妹,自己拿着那个神奇的老信封来到了北大荒。就在张宏城背着行李卷跳下火车的那一刻,在农田里干活中暑晕倒的楚描红也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命运时钟从此开始转动。在红火的青春岁月中,两颗年轻的心最终慢慢的走进了彼此心里。...
关于关于我会祸国殃民这件事梅若林是大妖王转世,一出生就因为不是父亲想要的儿子,受到家人厌恶千方百计想弄死她。她将计就计,远走他乡建立自己的势力,谁知,还没长大呢,就因个人魅力太强,一路吸引身份尊贵的绝美男子跪下与她私定终生。后来,十国皇帝是她的狗腿子,黑白两道的世家暗帝是她的侍妾,美艳天仙的圣灵大人红着眼,如小鹿般求她垂怜,四海神兽化为妖娆美人只为得到她的青睐,事情的发展越走越偏,美人们为了得到她的注视开始不择手段,她却闲庭野鹤,隔岸关火。后来,她那不要脸的爹看到她一身雍容华贵,欢天喜地来认亲时事情越发的好玩了。...
嫌弃她无趣寡淡的老公离婚后发疯哭着求她复合。苏清雅以前只知道傅霆琛性子冷,对感情比较慢热,婚后才知道,他有多狗多无情。听说傅大少这两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想必您也觉得那女人乏善可陈,无趣得紧吧?是挺无趣的。烟雾缭绕中,他转动腕上的佛珠,薄唇沁出薄凉的笑意,让她沦为众人嘲讽的对象。花了两年都暖不热的心,不暖了...
关于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唯一有的就是知道剧情。一遭火灾她穿越成她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在这个仙侠世界里可比二十一世纪活的舒服多了。为了她的咸鱼生活不被打破,保住自己小命她要避开男女主,顺便救一下她的意难平。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对那温润如玉的反派男二喜欢的不得了,那么清清冷冷的贵公子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既然都摆到面前了哪有不拿下的道理。可那高贵清冷的太子殿下好像没有心,居然送她最讨厌的毛毛虫还放到她床上。她对他的美颜滤镜瞬间碎了,算了她只要救她自己就可以了。美男嘛又不是找不到。当她真准备和别人订婚时,那之前还不为所动的清冷公子却乱了心魔。订婚当天便把她撸了去说她未婚夫是花花公子不值得托付,当时也是胆大她居然踹了反派逃了出去,从此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