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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仔细用耳朵分辨,还不太像打雷,那声音越来越近,似乎是什么巨大的野兽,远远地朝山谷中奔来,脚步沉重,再加上奔跑中躯体不停撞击树木,乍一听显得像是绵延不断的雷声,这其中还夹杂着几声犬吠。
我听见狗叫,这才发现只有五条大猎狗趴在地上,另外三只巨獒不见踪影。刚才心力憔悴,没顾得上去细看那些猎犬,可能我们久去不归,猎狗们自发地轮流去猎食了。巨獒驱赶什么野兽跑起来这么大动静?
英子仔细听了一会儿,笑着说没事,是在赶野猪,咱们都去山坡上瞧热闹吧,等一下就能整野猪肉吃了。
我们爬上半山坡,就已经看见森林中的大树一棵棵地被撞断,猎狗们也趴不住了,它们一声不发地成扇形散开,要在山谷中堵住野猪的去路。
只见谷口一棵红松咔嚓折断,从树后撞出一只大野猪,要不是这只野猪没有长长的鼻子,我差点把它看成是头半大的大象。它足有上千斤的分量,鬃毛又黑又长,嘴两边的獠牙向上弯弯着,跟两把匕首一样,这对獠牙既是骄傲的雄性象征,也标志着它就是森林中的野猪王,它膘肥体圆,四肢又短又粗,撒开四蹄,旋风般地一头扎进山谷。
在大野猪的身后,三只巨獒不紧不慢地追逐着,既不猛扑猛咬,也不离得太远,一前三后,都跑进了野人沟。
野猪身上的皮比起犀牛皮来,也不相上下,它在森林中闲着没事,就把肥大的身子在松树上蹭,一是解痒痒,二来还把松脂都沾在身上,不怕蚊虫叮咬。夏天深山老林中的蚊子大得像小鸟,山里有句话是:三个蚊子一盘菜,这话一点都不夸张,就连老黄牛都架不住山中大蚊子的叮咬,唯独野猪不怕蚊子,它的皮就是一层铁甲,谁也咬不动它。两只獠牙和巨大的体重,就是野猪在森林中横行的法宝,绝对是攻守兼备,山里的老虎、人熊、金钱豹都对它无从下口。
然而猎人们驯养的巨獒,专门有对付野猪的绝招。獒犬的体形跟小牛犊子一样,不过比起这只大野猪来,还是显得块头小。这三只巨獒是想把野猪撵到山谷的深处再解决它,因为在森林中全是大树,施展不开,而且野猪冲起来简直就是坦克。
野人沟山谷中落叶层极深,大野猪还没跑到一半,就因为自重太大,四肢全陷进了落叶中,三只大獒犬围在它周围,东咬一口西咬一口,消耗野猪的体力和锐气,另外五条大猎狗也包在外围,它们不敢插手和獒犬争功,只有在一旁充当小喽啰呐喊助威的份。
大野猪又气又急,蠢笨地在落叶层中挣扎,使出全力向上一跃,竟然从中拔出四肢,向上蹿了起来。
巨獒等的就是这个时机,在野猪跃到最高点的同时,三只巨獒中最大的那只也猛然跳起,跟出了膛的炮弹一般撞向大野猪,这一撞用的力度和角度恰到好处,把野猪撞翻了过去,肚皮朝上,落在了又深又软的枯枝烂叶上。
在旁伺机等候的另外两只大獒,不给野猪翻身的机会,扑上去对大野猪肚皮狠狠撕咬,肚子和屁眼是野猪唯一的罩门,这里一暴露给敌人它就完了,更何况是狮子一样凶狠迅捷的獒犬,还不到三四秒钟,野猪的肠子肚子心肝肺就都被掏了出来。
我们三人见野猪完蛋了,就从山坡上慢慢走下来,胖子和我见这三只巨獒竟然如此默契,还懂得利用地形运用战术,忍不住想去拍拍獒犬们的脑袋,以示嘉奖,嬉皮笑脸地招呼它们过来。
没想到獒犬和猎狗们绕过我们俩人,都围到英子身边,英子拿出肉干,喂给它们,大狗们见主人高兴,也都摇着尾巴讨好。
被冷落在一旁的我和胖子对望了一眼,我摇头叹道:“他娘的,咱俩的热脸贴上了狗的凉屁股。”
胖子气哼哼地说:“老胡你记得鲁迅先生怎么说的吗?他说:呸,这帮势力的狗。狗这东西就这德性,狗眼看人低,狗脸不认人,他妈的,咱俩不跟它们一般见识。”
胖子回帐篷取了刀子、镐头和猎枪回到谷中,他帮英子切割野猪,我背着猎枪带了两条大狗,去山坡下找块地方把那对童男女埋了,免得他俩又找咱的麻烦。
英子说:“胡哥你饿不饿?先整两口吃的再走呗。”
我说:“不用了,好饭不怕晚,我就往后饿饿吧,别等到了晚上再埋死人,那可有点瘆人了。”
我让两条大狗拖着用黄呢子军大衣包裹的童尸,在面向大草原的山口处,挖了个深坑。我的工兵铲丢在了古墓中,用镐头挖很费力,太阳偏西,才挖了一米多深,已经把我累得满头大汗,肚子里不停地打鼓。
我看了看这个一米多深的坑,心想这就差不多了,小孩嘛,埋那么深也没用,他们身体里灌的全是水银,也不用担心虫吃鼠咬。
于是我把那两个小孩从军大衣包裹中取出来,又用两件军大衣重新工工整整地包了一遍,并排放在坑里,双手合十拜了两拜:“两位古代小朋友,很遗憾你们没有生活在文明民主到处充满阳光的新社会,社会的关爱你们都没享受到,不过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你们也不必太过执着。命有终会有,命无须忘怀,万般难计较,都在命中来。人死之后,当入土为安,入土不安的,那是僵尸。咱这条件有限,没有棺材来安放你们,也没有香火祭拜你们,我回去之后一定给你们多烧点纸钱,希望你们早去西方极乐净土,不要再来纠缠我们,我们的工作也很忙,能为你们做的只有这些了,贪得无厌欲求不满的可不是好孩子。”
说罢和两条大狗一起把土推进坑中,几捧泥土就埋葬了两个苦命的童男童女,回首眺望远方,只见残阳似血,心中感慨万千。
时候已经不早了,英子在远处招呼我回去,当下带着猎狗回到了我们宿营的山坡。胖子搬来一块大石,把猪脸大蝙蝠飞出来偷袭马匹的通风孔堵个严严实实,火上翻烤着的野猪肉,还有猪下水和蘑菇木耳煮的一锅汤,松香混合着肉香直扑人脸,我迫不及待地冲过去,用刀割下一块肉塞进嘴里。
吃完饭后,我们喝着英子煮的茶砖,商量了一下怎么回去,失去了驮行李的马匹,想回岗岗营子还真不那么容易,锅碗帐篷都没法搬动,我们一路上猎杀的动物皮子没法携带,那损失实在太大了。最后英子想了个办法,让两条狗回去送信,叫屯子里的人组织马队来挖关东军的要塞,这里那么多好东西不搬出来不都瞎了么,而且狗是最好的向导,它们可以给屯子里的人带路,咱们就先在这附近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来,等大伙来了,一起搬够了好东西再回去。
事到如今,也只得如此了,胖子对这些事不太上心,他又把那两块玉璧取出来观看,我骂道:“你他娘的真没出息,受穷等不了天亮。这两块玉你别揣着了,一天看一百多遍,你也不怕给它看没了,以后放我这保存。”
胖子把玉璧举在我的眼前,满脸都是惊疑的神色:“老胡,这是咱从古墓里整出来的那块吗?你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自从在墓中得了这双玉璧,我就从未来得及细看。胖子大惊小怪地递给我:“这颜色怎么又变了?”我伸手将那两块玉璧接过来细看。
两块玉璧都雕刻成类似飞蛾的形状,须眉俱全,活灵活现,璧身上有一些古怪动物的纹饰,这种动物应该不是真实中存在的,胖胖的,身体有几分像很瘦的狮子,又像是没鳞的蛟龙,还有几只爪子和一条卷曲的大尾巴,总之这种纹很怪异,也许不是动物,是云或波浪之类的饰纹。
璧身花纹的工艺,不如造型上的雕工精致,只是寥寥几划勾勒而成,不过虽然粗糙,倒也有种简朴而传神的韵味。有时候简单也是一种美。
还真他娘的怪了,记得刚从古墓的棺中取出来之时,这双玉璧颜色深绿,然而在关东军要塞里面看的时候,它色泽呈淡黄。此时的颜色却是深黄深黄,一天之内颜色变了好几次,这是怎么回事我们都不清楚,难道说这世上有种变色玉?我们对古玩一窍不通,看来只有回北京找大金牙给长长眼了。
说起来这次倒斗的行动,真是不太顺利,一路辛苦不说,首先野人沟中上上之穴的古墓是座将军墓,没想到里边陪葬品少得可怜,唯一可能值点钱的,也就是这双玉璧了,为了拿出来差点把三个人的小命都搭进去,真是挟山超海都不足以喻其难,临渊履冰也难以形其险。要是鉴定的结果不值多少钱,那我真得找个地方一头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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