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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一剑争千年 第一百三十四章留了一壶酒以及两声笑(第1页)

雷王的雷光大放之时,风霄与花红,还有偶遇的文摘日,很没脾气地选择绕路而行,穿过华村南面的密林,兜了一个好大的圈子才避免了被雷光来一个劈头盖脸。

不是风霄和文摘日胆子小,实在雷王的雷光太过骇人,进入华村的所有刺客,在雷光亮起之时,几乎毫无还手之力,那些刺客之中,可不乏倒海境的修士,甚至有俩位气界强者!虽说上京城里面靠嗑药嗑出来的气界在一步一个脚印修炼提升境界成为‘强者’的气界的实力有着天地之差,但这也足已证明雷王叶鹰啸的雷王之名名不虚传!

夜间事了,波澜已平,雷光已散,天蒙蒙亮起之时,对雷王唯恐避之不及地文摘日却转身向华村走去了,气态从容。昔日与文摘日有过生死之战的风霄想了想,竟然也拉着花红跟了上去,跟着文摘日走入了人华村。

在华村北面看着白阳与老道士争锋比剑,风霄因为心中执念,险些剑心不稳,误入歧途,好在花红眼中的坏老头子提醒,才帮着风霄稳住了剑心,并助其在剑道之上又上一层楼。

其实只是当着风霄的面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圣剑,风霄便明白文摘月的意思了。你风霄竟然向我请教剑道,却放着剑圣的剑道不学,是认为我文摘日在剑道一途高过了剑圣,还是认为剑圣不如我,亦或者,是你认为手中的青锋,能够胜过剑圣的辰月?

风霄当时明悟,浑然如‘神清气爽’,对这个北阁的三阁主的印象也有所改观,文可摘日月星辰,日是第一位,遍洒光明,逼出世间黑暗的角落,照亮可以照亮地一切。敢以问文摘日作为名号的人,更不可能浪得虚传的庸俗之辈。

花红不情愿地跟着风霄,很不喜欢这个白发苍苍,看着很可怜的老头子,不单是因为他讽刺自己配不上风霄,更多的是因为这个想要摘掉太阳的老者让人看不透,就和那个不想见到的白阳一样,心思重如大海,不可斗量,深不见底。

花红却没有想到,文摘日领着风霄和她走入华村之后,一句话都不说,只是走走停停地带着风霄走圈子。华村之内的雷光虽然散了,但是残留的剑意肃杀了整座华村,空气中充斥着烧焦的味道,灰白色的烟雾回荡在华村的街道上,久久不散,恰似华山的云雾,只是差了些飘渺的雅致韵味。

花红替风霄打伞,随着风霄走走停停,偶尔回望华城,不免有些担心那个放过了风霄的家伙会找上门来,可见到风霄激动的面貌,花红便不忍打扰了。

风霄踏入华村之后,整个人的气息瞬间发生了急剧变化,面容紧绷,呼吸变得、血液流速加快了一倍不止,仿佛见到了世间最令人激动的事物。

风霄强忍着内心的激动,跟随文摘日走到了一个处立着一棵青青柳树的院落,院落内有两间房屋,一间木屋,一间茅草屋,茅草屋顶炊烟袅袅,屋子里有断断续续的鼾声和噼啪的柴禾迸裂声。风霄冲着茅草屋拱手鞠礼,又从这间院落跟着文摘日向华村南面的入口走去。

风霄与文摘日并无交流,两人却似心有灵犀一点通,文摘日带路,风霄跟随,文摘日停下之时,风霄也停下,细心地观察四周,就连空气中的尘埃、地面上的沙石、墙头上的枯草都不放过,花红亲眼看到风霄伸手冲着漂浮在眼前的空气伸出食指点了一下,还从地面上捡起了两块儿石头,不过那两块儿石头应是被雷光切开的,断口光滑如水,都快能当镜子了,就这样走过了大约百米之后,风霄等三人发现了第一具尸体。

文摘日盯着那具尸体捋着雪白的胡须微微一笑,花红胃里翻江倒海,匆匆背过身去,扶着墙头一阵干呕,抬头一看却在墙头内部又发现了一句焦黑的尸体。尸体全身乌黑,一身夜行衣已经变成了裹在身上的碳,头颅部分已经看不出五官,同样被烧得焦黑如碳,两只眼窝凹陷着,仿佛黑洞洞的眼球与紧贴着头皮的头发一点一点地被风剥离,空气中的尘埃原来是被烘干的焦尸体表剥落的黑炭,有可能是尸体的皮肤,也有可能是尸体的眼珠、头发、指甲......

花红想到此处,哇地吐了出来,却又赶紧用手捂住口鼻,生怕将空气中的黑色颗粒吸进肚子。风霄却似发现了重宝一般向道路中间的尸体跑了过去,不但没有嫌弃尸体散发出来的烧焦的刺鼻味道,反而伸出手指对着焦尸检查了起来,尤其在焦尸的脖颈和心窝处伸出手掌按了按,甚至伸出拇指和食指捻起了焦尸体表的碳捏了起来。

看着被自己捏碎成粉,散入风中的不知是肉体还是灰烬的黑炭,风霄起身,又望向了前路。

文摘日斜眼瞧了一眼花红,讥诮地冷哼了一声,看着风霄的背影,绕有深意地问道:

“怎么样,比起你的藏锋如何?”文摘日笑容玩味。

“何必明知故问。烦请继续领路。”风霄退后到文摘日身边,执礼颇恭。文摘日微怔,不觉抿嘴笑了一下,就这做派就不可能是那个家伙,要是那个倒霉蛋,肯定会说‘嘛呢,磨磨唧唧,还不快点上路,难道让小爷背你?’文摘日心情大好,继续向前走去。

花红不好意思地走到风霄身边,低着头不说话,觉得自己有些丢人。风霄用食指勾了勾花红地鼻尖,安慰道:

“你若真的不舒服,可以先到村子外面等我,我...”风霄话还没有说完,花红抢先打断道,

“不,我要陪你!”花红眼神坚定,然后似想起了什么,一双瞪得滚圆的大眼睛突然看向了风霄的手,蓦然想哭。风霄大笑,忙地抬起自己的两只手,右手拇指和食指还有沾染黑炭的痕迹,左手则清清白白。

“骗你的,我用的是左手。”花红猛一瞪眼,风霄求饶似的用手捏了捏花红的脸蛋,两人看着彼此,含情脉脉,却有一声煞风景的声音响了起来。

文摘日没好气地清清嗓子,嗯哼嗯哼地咳嗽两声,现在的年轻人都这般开放了吗,老夫还在这里就这么腻歪,老夫若是不在,岂不是干柴烈火熊熊燃烧了吗?文摘日有些感慨。

花红嗔怒啐了一口,

“老不羞,小心长鸡眼!”

文摘日并不动怒,反而提醒道:

“快走吧,又有不速之客要来了,惹得雷王发火,你们两个就做一对儿亡命鸳鸯了!”见文摘日郑重其事,花红立即冲着风霄点了点头。

两人再次跟随文摘日在华村内走了起来。文摘日行进的路线并非绕着华村的主路前行,而是歪歪扭扭遍布草石的小路,小路上连脚印都很稀疏,一看就是鲜有人至的样子,但是每当走到这小路的拐角或者路边的柳树或者杨树后方,都会发现焦黑的尸体,每发现尸体,风霄都会蹲下检查一番。

不知不觉间,文摘日已经领着风霄、花红绕着华村走过了半圈,一路所见,竟然已经遇到了十具焦尸。

“雷王的雷光亮过两次,第一次是是奔雷,奔雷在华村的街道上游走,将十位刺客毙命,不过这十人不过是弃子,是为了保证接下来的十人能够行刺成功。”文摘日领着风霄走到了华村正中。

醉梦楼屹立在道路东边,赵大刀等人曾在楼内喝酒。

岳武曾在楼外和一个被胜梅一剑斩杀的汉子露天同宿一晚。

叶鹰啸和柳金成在这里有过一段对话,然后再次出剑,

“第二次,是奔雷加留雷,不过,如此出剑,必然对剑士造成极大的负担,这雷王到底是何人,怎么就凭空冒出这样一个顶尖剑士?”风霄走到叶鹰啸和柳金成对峙的地方,正好站到了叶鹰啸所在之处。

文摘日脸上现出一丝不自然,剑光若雷,对剑士的负累自不必说,不然你以为老夫为何敢带着你闯入这华村?老夫可不是老皇帝的那个四儿子‘精气神。’

“雷王一怒,雷光千里。我看你还是按照留雷的路线再走一遭吧,雷王,好像又要怒了。”文摘日向那个院落内立着一棵柳树的院落望了一眼。

文摘日感觉到了雷王的握住了剑。

风霄眉梢紧蹙,与屏息憋气的花红笑了一下,轻轻打了一个响指,腰间青锋出鞘,风霄一跃而起,踏着青锋在华村内游荡起来,从远处看,就像华村内又有青雷乍现。

白阳望着那青雷,决定绕路,因为有人不想见他,还不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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