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初春的到来,地上薄雪已被春风消散,柳条抽枝爆出新芽。理应是一片生机,欣欣向荣之态,但街上百姓皆议论纷纷人心惶惶。
这几日,天凰国发生了件大事,嫡出三皇子的外家长孙一族,在军中私屯兵器,欲图谋反。
消息一出,百姓怎么会不惶恐。
长孙一族手中可是实打实的抓着兵权,能与萧家军分庭抗礼的。
况且还有着长孙商行这条源源不断的金钱来源渠道,长孙商行是目前天凰国最大的皇商,几乎拿捏着整个天凰的经济命脉。
这长孙一族若是真要为了三皇子夺位谋反,天凰就该变天了。
“夫君~舅舅和哥哥会不会有事?”
温若初满脸郁闷,用筷子戳着碗里的米粥,就是不愿意吃上一口。
前几日,萧崇暨突然一封折子,把私屯兵器的罪名安插在破风军头上,点了名状告长孙一族联合元启国,欲图谋反。
武帝连夜派人前往破风军军营,果真搜查到大量用元启定州特有铁矿制成的兵器。
三皇子温择和长孙将军长孙无寂皆被软禁。
江宴之黑睫微敛,眼底划过丝无奈。
这兄妹俩真是没一个靠谱的。
按先前温择所说,只要派使臣,持萧家军私自屯兵器的罪证入天凰,加上萧崇暨身边的表妹有孕,就可退婚。
岂料如今萧崇暨先发制人,反咬温择一口。
所幸他跟了过来,不然也不知温择这脑袋,会被萧崇暨玩成什么样。
江宴之,“把粥喝了,喝完就带你入宫。”
大手抽出温若初手中的筷子,给她递过了一把小勺子。
闻言,温如初赶忙把碗里的白粥就着小菜喝完。
“夫君,你说我若是给哥哥当人证,说兵器的事,是萧家弄的,父皇会相信我么?”
温若初边换着宫装边问道。
“不知道。”
江宴之替她整了整袖子,神色清淡。
以他的印象,武帝是个极其崇尚狼性教化的人,从他多年的执政政策就能看出。
自而立之年登基,据记载,那时的天凰国,为平息内部藩王之争,国力空虚。周边三个小国皆在蠢蠢欲动,意图合力瓜分天凰。
怎料未等周边三国合谋,新上任的天凰国君武帝,亲自率兵南下,出征三国中最是弱小的琳琅国。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天凰国力处在低谷阶段,拿下琳琅国只是时间的问题。
有了这次杀鸡儆猴,其余两国不敢明目张胆,反而在暗中偷偷吞兵,等待时机。
众人皆认为随着琳琅被纳入天凰国版图,天凰会安养生息,不会再有新的动作。却不曾想,武帝在位二十年载,一直致力于把周边小国击溃,隐患铲除。
相比于战争带来的损失,利益得到的更多些。随着三个小国的纳入,天凰国力可谓是急剧上涨。武帝的行为可以说是以攻为守,为后辈创造了安稳之世。
江宴之暗想,或许这次只是武帝对继承人的考验。
温若初坐在马车上,看着从公主府里一箱箱抬出来的箱子,有些不解。
提裙跳下马车,拉过江宴之的大手问道,“夫君,这些箱子是什么,要随我们一块儿入宫吗?”
“给你父皇的。”
听江宴之这么一说,潋滟的桃花眼满是好奇,撒娇道,“那我可以看看吗?”
江宴之颔首,示意赵风。
赵风随机掀开了一箱,厚重的檀香木制箱盖打开,在晨曦的照耀下,箱里的珠宝流光溢彩,闪了温若初一眼。
“唔。”
调教香江 诸天:我真没想成神啊! 从天煞孤星开始趋吉避凶 无尽丹田 都市君临天下 爹,我不练武,我修仙 徒儿你快下山吧,师父顶不住了 如何阻止男主发疯[歌剧魅影] 带百亿物资穿越成农家小福宝 亡国父皇偷读我心后,支棱起来了 夜天子 开局纯阳之体,谁都以为我无敌 赤裸穹隆 荒岛求生,绝美女神恋上我 全民领主:我能刷新无限词条 在全员主角世界吃瓜看戏 咬唇,狂撩他 末世重生:我,氪金狂魔,吓尿你! 三女儿非亲生?末世我开局买女神! 充一块返一万,白丝校花疯狂倒追!
关于凤舞漓落一只落难的凤凰,一个被皇家抛弃的尊贵公主,一天她得了一把剑,一把充满邪气的剑,它认她为主。这把剑牵引着她去揭开一个个谜团,灵山鲛人故乡天启鬼市大荒...
传闻名门之家华氏有个貌丑口吃的五小姐,爹不疼娘不爱,这还不算,偏偏家族为她指婚的对象还是个渣男,大婚当日,新郎逃婚和三线女明星滚床单弄的满城皆知。本该遭人嘲笑的她,婚宴上玉手一指,给自己抓了个临时替补,完美逆袭。世人这才惊讶,原来五小姐不仅相貌倾城,而且妙语连珠,天资聪慧。隐匿多年,锋芒毕露,天才降世亮瞎世人眼。只是万万没想到,临时替补的新郎竟是个大麻烦。从此华笙夜夜被欺负,某人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江流,你个王八蛋,说好了是形婚的?江总一脸无辜回道,没错啊,我一直在身体力行的维持这段婚姻,简称行婚!...
关于星穹铁道我也是开拓者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带着系统默默发展三年,都快称霸整颗星球了才发现这是崩铁宇宙。而自己的师傅竟然是其他列车的开拓者,在师傅的推荐下,苏心成为了星穹列车的开拓者。也许开拓之旅很有趣,但是了解这个宇宙的隐秘更为有趣。...
关于追逐的岁月是这个世界病了,还是人心变了?雷易待人善良仗义,却总被欺骗背叛,起起伏伏之后想好好的过日子,奈何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又死于非命,对生活对人心不再抱有期望的雷易,拾起屠刀,决意快意恩仇…...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