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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都站到了墙角的一口大箱子的边上。这是一口做工精细的樟木箱,就放在房间西南方向的角落中。原本强盗首领里达第斯一直站在它的前面,让人很难发现。不过现在,它显然是这个房间里最惹眼的东西了。
长三角仔细地敲了敲箱子的四壁,在确定箱子上没有任何机关陷阱之后,他轻轻打开了木箱。
箱子里的东西并不多,除了几枚金币、两三瓶药水、一小叠布匹和几块干面包之外,还有一柄剑。
这是一柄造型奇特的武器,比起我刚刚失去的那把长剑,它的剑刃更窄更利,刃口处闪烁着让人畏惧的寒光,剑刃中间的血槽里镌刻着一些朴素但细腻的花纹。它最大的特点在于:在它剑刃锋利的两端,并不是普通长剑那样锋利而平滑的刃口,而是带着两排细小的、向剑柄一侧倾斜的锯齿。这个险恶的设计让它在刺进对手身体的时候不会受到任何妨碍,但在向外反抽的时候却会残忍地咬噬和撕扯伤口,制造出更大的伤害。
这柄剑有一个凶狠的名字:剑齿撕裂者,攻击+15,敏捷+3,有百分之三十的机会造成撕裂效果,每秒造成10—15点生命的伤害,持续九秒。
“啊,好漂亮的剑!”妃茵一看见这把剑,立刻两眼放光,把它拿在手里左看右看。她先看了看这柄剑的属性,“属性不错……”又看了看剑刃和剑柄上的花纹,“……看上去也挺漂亮……”然后用她那双白皙瘦弱的手笨拙地挽了一个剑花,“……拿在手里一定很帅……”
最后,她以十分笃定地口吻对这柄剑做出了简单精辟的评价:“……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弦歌雅意他们的脸上都显得有些尴尬,其中脸红得尤其厉害的是身体胖大的半兽人游荡者长三角。他有些不安地看了看我,轻咳了一声:“咳……那个……妃茵……”
“怎么了啊?”女魔法师仍然在把玩着手中的长剑,眼睛里放射出金子般的光芒。
“这把剑应该给杰夫吧,他是我们中唯一的一个战士,本来就是用剑的,而且……”说到这里,长三角有些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而且为了救我,他把自己的剑也毁了。我觉得应该赔给他一件武器才对吧。”
妃茵冲他翻了翻白眼,好像被小瞧了似的有些羞恼:“我本来就是要给他的呀,你以为我真的那么贪财吗?太瞧不起人了。”
“那就太好了。”长三角放心地松了一口气,伸出手来想要接过长剑:
“……你……你不是说要送给杰夫的吗?干嘛要……抓得那么紧啊……”
“我哪里有……抓得紧,我只是想……再好好看看它而已……”
“好啦,你也看够了,就松手吧……”
“让我再看一眼,就一眼……啊……”
随着妃茵的一声惊呼,这场争夺长剑控制权的拉锯战最终以长三角的胜出而告终。他不理身后妃茵赌气地敲打,把剑硬塞到我的手中:
“拿着,正好你差不多也该换武器了……”他说道,然后警惕地向后看了一眼,连忙叮嘱我说,“……要是这个丫头向你借来看看,你可千万别借给她……”
“讨厌,你这个胖子,我哪有这么没出息!”眼看宝剑夺还无望,女魔法师羞恼地抗议道。不过,在貌似慷慨地说完这句话之后,她还是忍不住眼巴巴地看着我手里的长剑,那惋惜的表情异常可爱,和她气势汹汹地骂人的时候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把剑可是我送给你的,不是那个胖子哦……”她坚持地强调到。听了她的话,长三角苦笑一声,并没有反驳。
“……还有,你要珍惜地用、爱护地用,要经常修理,不能把它弄坏了,更不许像刚才一样把它扔出去哟……”
尽管她的嘱咐有些多余,但我还是点头应允了。对于一个战士来说,一把好的武器对他的帮助是难以估量的。我可不是那种把昂贵的武器满地乱扔的败家子。
“……还有还有……要是等到你级别高了,要换武器的时候,能不能把这把剑卖了,然后再把钱寄给我……”
“妃茵!”一旁的长三角发出精神崩溃的叫声:
“……就算你掉到钱眼里也要适可而止啊!”
我们把强盗首领的脑袋送到治安官杰拉德先生的面前,每个人都从他手中换取了三十枚银币和一枚能够加快生命力恢复速度的“活力戒指”。拿到奖赏,妃茵直嚷嚷他太小气,甚至想要冲上去把杰拉德脖子上的挂坠扯下来——当然,长三角和弦歌雅意及时地拉住了她。
在附近的杂货店里,妃茵卖掉了我们这一路上收集到的大部分战利品,只留下了一些药剂和我们练习职业技能所需的物品。虽然像蝙蝠翅膀、野狗眼珠之类的东西不怎么值钱,但积攒得多了居然也成了一笔不小的财富。这些东西我们一共卖了三枚金币还多,连同在强盗身上搜刮来的和最后在强盗首领的箱子里发现的,居然一共凑到了差不多十枚。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妃茵居然把这些钱十分公允地分还给了我们,就连一个铜子也没有多拿。弦歌雅意嫌麻烦,提议把零头都留给妃茵,结果被她坚决拒绝了,还狠狠地被教训了一顿,又被在无限期的未来里敲诈了一根法杖——我不知道这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兑现。
当长三角告诉我弦歌雅意已经向妃茵背负了上百笔债务,其中不乏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器装备时,回过头再看这个精灵游侠毫不迟疑满口答应的样子,我有些明白“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是什么意思了。
尽管在一路上妃茵都表现出了对金钱狂热的追求,但是我觉得,她其实并不是一个贪财的女孩。有些时候,在一些细节上,她的表现和决定与这种性格几乎完全相反,而且这个时候的她显得更真实、更自然。只不过,她似乎更热衷于扮演一个这样的角色,用这种方式和朋友们相处。这样会让她觉得轻松,也让别人在和她相处的时候感到快乐。
这种古怪的感觉也适用于其他的人:长弓射日未必就是一个嗜好杀戮的家伙,弦歌雅意也不一定像他看上去那么软弱,长三角更不是一个喜欢在别人背后出现的凶手。他们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他们乐意。他们喜欢用这种方式与人交流,在相互抨击和揭短中消除隔阂。
有人说,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带着虚伪的面具。但是我觉得,带着一面像他们这样友善而又风趣的面具,未必就是一件坏事。
交还了任务、结束了分赃,他们相约去城外捕猎升级。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他们。就在前几天,我还在为凑不齐炼金术的学费而苦恼,可是就在半天的时间里,我就成了一个怀揣两个金币三十七个银币的“有钱人”。趁着这个机会,我想先开始这项生活技能的学习再说。
我再次来到炼金术士埃奇威尔的家中,向他提出学习炼金术的要求。
“一枚金币九十枚银币。”他刻板地保守着学费的底价。
我把钱交到他的手里,钱币易手时发出清脆的“哗啦”声,我觉得这听起来就像是我心碎的声音一样。
这可是一大笔钱!
交完了学费,一个摸遍全身只剩下四十七枚银币的穷光蛋开始接受了他的第一节炼金术课程……
(按理说,以这部小说的知名度,给别人打广告——尤其还是一部大热书的广告——实在是个笑话,但还是推荐一下吧:叶忘神的《神之手》。这是一部关于“帝国时代”游戏竞技的小说,据可靠内部小道消息透露,叶忘神此人是此道高手,甚至有可能曾经是帝国时代的职业电竞选手。这种人对于像小弦子这样大鼠一挥、往人堆里一扔为主流操作的超级外行来说,的确不啻于火星来客般稀有。负责地告诉大家,此书有门槛,起码像我这样的超级大菜鸟有很多地方是看不大明白滴,但这并不会使阅读受阻(凡是不明白的地方你只需要知道这是“很牛叉很牛叉的战术”就可以了),更可以看出此人对帝国时代游戏的深刻理解和深厚造诣。
我是****的传送门:http:book18966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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