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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川端起酒杯,将里面冒着二氧化碳的酸性液体喝下去一小半,接着立刻观察诺拉的反应。
“好喝吗?我也想喝。”
诺拉抬头看着王云川,十分坦然,对王云川饮用“毒药”的行为丝毫不觉得奇怪。
“你见过碳酸饮料?”王云川忍不住问道。
“原来这东西在这个地方叫碳酸饮料。”
诺拉恍然大悟,接着解开好利莱的袋子,拿了块全麦面包吃了一口,两眼放光。
“那兽人领管这个东西叫什么?”
“叫气泡酒,听说香槟行省产的最好,不过我们把收集到的好酒都卖掉换了面包,嗯,这面包真好吃。”
诺拉说完又啃了一口面包。
王云川大呼失算,没想到奇幻设定连这个也写到了,而诺拉因为战争的缘故,连香槟都知道。
本来,他打算趁诺拉不注意喝下一口,看看诺拉会有什么反应……现在看不到了。
“好吧,也差不太多,这个叫芬达,不是酒,更没有酒精。”
王云川给诺拉倒了一杯,诺拉捧起来喝了一口,被气泡刺激的直缩脖子。
“这饮料真有意思。”诺拉又喝了一口,说道:“蜂蜜很便宜吗?为什么所有饮料里都放蜂蜜。”
听了这个说法王云川直乐:
“真正的蜂蜜不算便宜,芬达里面不可能有哪怕一滴蜂蜜,全是玉米糖浆。”
诺拉点了点头,把玉米糖浆也记了下来,准备找机会好好品尝一番。
肉过三巡,王云川差不多饱了,身旁的诺拉却像个无底洞,一片一片的吃着全麦面包。
奇怪的是,诺拉后半段只吃全麦面包,对桌子上的肉食菜蔬无动于衷。
“你怎么不吃肉?全麦面包有什么好吃的?”
“肉一次全吃完太可惜了,下顿再吃。”诺拉说话时还不忘往嘴里塞全麦面包,似乎永远也吃不够:“我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面包。”
王云川啼笑皆非,诺拉的思维跟现代人的差别很大,透出一股生存主义的味道。一切都以生存为第一要义,吃太多肉在她看来属于浪费,有面包就吃面包。
王云川没经历过战争和饥荒,他对这些的了解仅限于冰冷的文字,缺乏直观的感受。眼前,诺拉的表现多多少少可以勾勒出文字的原貌。
终于,诺拉把面包在麻酱碗里蹭了几下,连最后一滴麻酱都没放过,撩起汗湿的长发别在耳边,一张嘴连酱带面包全送进了肚子里,拍了拍肚子,似乎对这一餐十分满意。
此时的麻酱碗说句光可鉴人不过分。
王云川怀疑如果不是鸳鸯锅还在冒泡,诺拉会盛一碗汤喝。
可能是饥饿给人带来的改变吧,记得《热爱生命》里有个挨过饿的淘金客也是这风格,恨不得睡在饼干海里,只存不吃。
居家服上衣是圆领,能看到诺拉形状漂亮的锁骨,怪不得诺拉身高不到他胸口,估计是发育期饿的不长个。
得让她多吃两口。
肉足饭饱,王云川找了个盖子盖住鸳鸯锅,端起剩下的菜正要走,忽然感觉身体一滞。
低下头,只见诺拉拉住他的衣角,把一小块金子推向他,神色认真的说道:
“这个你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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