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九章 小章节2(第1页)

狭长双目幽冷,冷风吹动灰雪的毛发,月光皎洁,这头母狼好像披着一层轻纱,它是那样与众不同,高贵,典雅,使一旁的尖毛看的呆了。

无论在什么环境下,灰雪都能放射这种对同类致命的诱惑力,仿佛它就是天生的领袖一般。

大公狼们总能被灰雪矫健的身姿吸引注意力,它们既贪婪的渴求得到灰雪,又对灰雪高狼一等的智力分外尊重。

面对这头异常优秀的同类,所有追求者都难得的展现出了绅士风度,它们都极力想要证明,只有自己才能配的上灰雪,配的上这头睿智,美丽的头狼,但毫无疑问,它们都失败了。

若是生为雄性,灰雪的成就可能会比现在还高,当然,也有可能早就死在冲锋陷阵的路上,命运的轨迹谁又能说得准呢。

披毛犀已经没有多少体力了,它不再活动,呆呆的站在原地,四周包围它的群狼也不作声势。

灰雪没下命令之前,哪怕前方是肉山,堆满鲜嫩的内脏,它们也不会挪动半步。

灰雪下达命令后,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暴风冰雪,洪水猛兽,它们也会义无反顾的扑上去,这个狼群的团结程度是其它狼群难以想象的。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从开始狩猎到现在不过两个多小时,别看披毛犀现在懒得动弹,只要它还没有被累的瘫倒,它就有能力轻易干掉几头大公狼,它那厚重的皮毛,就算站着不动让群狼撕咬,没有半个小时也是撕不开的。

与重达一吨以上的西伯利亚野牛交手多次,灰雪得到的最珍贵的经验就是耐心。

对手比自己强悍太多太多,靠“磨”一定要“磨”到万无一失,将猎物骚扰的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方可取胜,想随便杀死一头这样的巨兽,绝不能有分毫大意。

灰雪在等待,等待披毛犀的下一步动作,然后做出应对,它根本不在意身旁尖毛炙热的目光,它很清楚身边这头看似机灵的狼有多蠢。

自作聪明的家伙从来不少,若不是比其它同类更凶悍的性子,加上稍好一些的运气,尖毛怎么能机缘巧合拥有那么庞大的狼群。

在灰雪眼中,尖毛还不如墨月,但它的利用价值可比墨月大多了。

正在进行狩猎的群狼没有一只注意到远处的孟焦,此刻那头庞大的雄虎几乎紧贴在地面上,身上的气味隐而不发,即便逸散一些,也与土腥味一般无二。

从和小狼乌青眼分开后,孟焦便隐隐觉得自己散发的气味儿开始有些转变,这种转变的方向很明确,一直向着小狼身上的气味靠拢,呈现一种泥土的味道。

最初低语者无法给出孟焦答案,但从它给出的身体内部视角里,孟焦可以看见体内细胞的变化,几乎所有会散发气味儿的汗腺底层都被改造了,每当孟焦进入专注的潜伏状态,便会像狐狸的臭腺一样散发出微弱的泥土气味掩盖住孟焦因为杀戮进食留存的血腥味,这无疑大大增强了它的隐蔽能力。

无论是肉食动物还是食草动物,想要找到其它掠食者或者猎物,无非使用三种手段——视觉,听觉,嗅觉。

其中听觉和嗅觉的利用范畴要比视觉大得多,无论是密林还是草原都不可能是一路坦途,种种隐藏在地表下的沟壑,高草,灌木,或是河流,树木,这些都能阻止动物们利用视力找到猎物或是天敌,但听觉和嗅觉就不会受到限制。

黑熊高度近视,它们依旧可以完成正常繁衍生存,甚至还生存的不错,就是得益于强人一等的嗅觉。

看起来傻傻愣愣的狍子听觉其实很敏锐,稍有一些风吹草动都会惊到它们,使它们高高跳起,迅速逃离,如果不是过于旺盛的好奇心,其实狍子能生活的更好。

尽管不知道自己身上的新变化是出于什么原理,孟焦依旧坦然接受了这个改变气味儿的能力。

它猜测这可能跟小狼有一定的关系。

接触到次级宿主能直接获取次级宿主的一部分记忆,甚至将次级宿主进化出的能力拷贝过来,孟焦觉得这是未知进化的另一项能力。

只是不知道其它变异生物是否有这种特质,倘若黑曼巴回到最初宿主那里,是否能将自己意外变异出来的能力传递给最初宿主呢,孟焦不得而知。

现在孟焦有些担忧的是,如果以后小狼变异出了奇奇怪怪的能力,比如像黑曼巴一样把脚变异没了,然后长一身鳞片,一嘴毒牙,那它会怎么样。

老实说鳞片孟焦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龙的传人,对一身鳞甲的神兽毫无抵抗力,但要把脚变没,以后只能爬着走,或是将满嘴锋利的犬齿变成不中用的毒牙,孟焦就很难受了。

龙虽然也是小短腿,但人家会飞呀,腾云驾雾,驱雷使电,要多帅有多帅。

它没有腾飞九天的能耐,要是没了脚,只能将肚皮贴在地面上爬了,到时候不是和四脚蛇一样难看。

好在未知进化的这个新特质刚被发现,孟焦觉得自己可以防患于未然,限制一下小狼的变异方向,最好让那小家伙也变异出一些实用且强悍的能力,这样它也可以受益,它受益了,火箭和虎三妹的好处自然少不了,这简直就是全赢的好事。

靠着气味儿的掩护,孟焦已经贴近到狼群一百多米处,它绕着群狼的包围圈行进,寻找发出长嗥的头狼,孟焦对那头能统领如此庞大狼群的“领袖”非常感兴趣。

两次梦境,蛇巢,枯寂林域中心,黑曼巴,还有雪山上发现的巨大羽毛的主人,这些全都表明,变异生物并没有孟焦想象中的那么稀少。

变异细胞具有传播能力,孟焦觉得如果自己刻意传播变异细胞,见到什么幼年的动物都给它们大大一口体液,小狼这样的便不会是唯一了。

光是自己一家四头老虎就有三头是变异的,其它变异生物如果拥有较高智力,很有可能也会将变异细胞传播给同类。

倘若真的如此,这片原始的,广袤的土地上,很难想象已经有多少变异生物了。

不过变异生物之间有很大不同,较强的比如梦中的那头章鱼一样的巨兽,雪山上羽毛的主人,体型都是十几米甚至更大的怪物。

较弱的比如小狼,火箭和虎三妹,比同类强不了多少,顶多聪明一些,要是遇到同类中的莽夫猛汉,谁输谁赢还真不一定。

海书网

开局朝九晚五唐三藏  神魔天冢  我随机体验新职业  无敌从抽奖开始  白马辞太平  在古代拥有技术宅系统  嫡枝难嫁  电影世界十连抽  花开荼蘼  鎏金符师  穿越后我解锁了神医群  一杯红酒闯江湖  万物皆可进度条  巫劫将至  我真的不喜欢吃窝边草  巨鲸从杀戮开始进化  自遮天世界开始  古狐  我替地府打工的那些事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热门小说推荐
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

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

关于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农学研究生曹穗刚刚熬完毕业论文猝醒后睁眼就看到一个满眼爱惜的妇人,在床上休养了大半年后终于下地,得知了她的阿父在外讨伐黄巾。黄巾?好有时代特征的名词,曹穗满心悲愤,三国有什么好穿的?天灾人祸buff叠满,她好不容易熬完研究生毕业,辛辛苦苦一朝回到解放前。好不容易下床的曹穗承受不住打击又晕了。好不容易醒来,听闻在外讨伐的阿父被除授济南相要归家了,曹穗差点再次昏过去。济南相?她居然穿成曹孟德的女儿?穿成曹孟德和原配丁氏的女儿,缓过神来的曹穗意识到,只要她不作死,妥妥人生赢家。曹操离开前眼看活不了的女儿归家后居然能下地玩泥巴,阿姊脸上也没有死气了,哪怕女儿瞧着依旧是个不健康的黄毛小丫头,但曹孟德依旧视若心尖。就是,爱女每次遇到他眼馋的人才,都会冒出来一句此人与我有缘,每每都要从爱女手里抢夺人才。投靠曹操的文臣武将面临着甜蜜的烦恼,主公和主公之女太爱他们怎么办?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曹穗亲眼目睹何谓民生之艰后,叹了口气,爬起来又一头栽到田里干起老本行。我爱种田,种田爱我。曹穗阿父,别想着退休,快点把地盘打下来给我种地!...

警号重启:不小心成为警界神话

警号重启:不小心成为警界神话

关于警号重启不小心成为警界神话本故事里的案件全是作者瞎编的,如有雷同全是瞎编。陆明的一路成长都离不开这些人的帮助越来越强大的陆明不小心成为了星沙警界的神话!...

朱重八,哪里跑,我是你小舅子

朱重八,哪里跑,我是你小舅子

关于朱重八,哪里跑,我是你小舅子吃喝嫖赌抽,样样我最行,坑蒙拐骗偷,样样我精通!要问我是谁,朱重八的小舅子,大明第一纨绔公子,炸死陈友谅,活捉张士诚,蒙元皇帝当奴隶,美女,我最爱,银子,我喜欢!公平正义,别找我,冤假错案我最行!我就是我,大明最闪亮的焰火,别人看我最上火,我看我自己都来气!谁让咱有一个好姐夫!恬不知耻的马小帅得意洋洋的眼神,让无数敌人每天噩梦,神鬼见了都发愁!...

不死的我实在是太强了

不死的我实在是太强了

敌人一掌击中你的胸口,内脏破裂,你快死了,你身体瞬间恢复,并且变得更强了。你早晨起床,打了一遍七伤拳,五脏六腑皆伤,你又变强了。你吃下一株未知的毒草,剧毒攻心,你身体持续变强中。你跳下火山口,岩浆火毒瞬间将你置于死地,你又没死,你膨胀了,你觉得想死真的好难!白东临一切施加于我的伤害,只会让我变得更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