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1章选锋、拉练
随同夏浔赴西域的三万精锐之师,是从京营里抽选出来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抽选活动被军中将士称为“选锋”。
明初京营官兵确实是国之精锐,不只是装备远胜于边军,其战斗力也较边军为胜,从这数十万精锐士卒中优中选优,所选出的三万人,自然是精兵强将。战场上,并不是军队的数量占据绝对优势就一定能打胜仗的,一支精锐部队,完全可以以少胜多、左右战局。
三万锐卒,坐堂主将是塞哈智,这是个鞋官,当年朱棣派夏诗智袭大宁时,他曾与夏浔联手先行,两人算是旧相识了。大军行将开拔时,夏浔赶到了军营,塞哈智得到通报,立即率诸将赶来迎接,两人曾经并肩作战,今日重见份外欣喜,寒喧一番,便并肩奔了辕门。
大军马上就要拔营起行了,三军精锐俱已集结完毕。
二人一进大营,迎面看到的就是一队披挂整齐的轻骑兵,一式的轻便牛皮铠,外罩鸳鸯战袍,威武的头盔上是鲜明的火红盔缨,杀气腾腾,军威雅壮!
这支军队,可是真正打过仗的军队,远的且不说,四年靖难,这些人都是参战过的,百战余生的老兵与新兵哪怕是同样的勒马一站,同样的肃立不语,可是从他们身上透出来的自然就是不一样的气势,那是真正的杀气,此时正是初雪之后,又是清晨,天气寒冷,可是站在他们中间你感觉到的,只有他们那一身的杀气。
“国公,这些兵都是百战沙场的精锐士卒,骑射、法令、军纪等方面完全不用担心,吃、住、行、走、战、藏、埋伏,诸般技能俱都精通,这些人调出来就能用,只要稍加适应,彼此就能配合的天衣无缝。”
说话的是傍在夏浔另一侧的副将荆峰,塞哈智骁勇善战,但是斗大的宇儿不识一箩筐因此给他配的这个副将算是一员儒将,与他互补不足,向夏诗介绍这抽选的三万精锐情形时,塞哈智自知拙于唇舌,因此都委托给了他。
“嗯,糙重呢?”
夏诗满意地看着选出的这些精兵悍卒,又向荆峰问道。
“除了兵士们骑乘的马匹,另有备马一万匹,呃……这已经是抽调了京营一半的战马了!”
夏诗点点头,荆峰又道:“营帐、棉衣、被褥、甲胄、兵器、箭矢、火药、药物俱都齐备,由备兵和役夫输运,至于粮草士卒们只携带三日口粮,沿途各地府县负责供应所需,只三万兵马的话,甘凉地方足以承担,无需再从京师运去,因此咱们需要运输的东西并不多路途上不必耽搁太多时间。”
夏诗笑了笑,摇头道:“这备兵和役夫的数量,要比咱们这三万精兵还要多吧?”
荆峰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心道:“这不废话么?远征打仗,备兵和役夫的数量一向数倍于战兵的呀这位爷到底知不知兵呀?”心里想着嘴里他可不敢说出来,只是恭恭敬敬地道:“是因为咱们不需要输运粮草,所以需要的备兵和役夫侧也不是很多,人数大概只比战兵多上一万左右!”
夏浔叹道:“我就知逊……”
他忽地勒了一下缰绳,沉声道:“役夫一个不要,备兵只留一万,叫他们携带些战兵实在难以载带的东西,其他的一应物品,全部由战士冉自己驮起来、背起来!"荆峰吃惊地道:“国公,这可是京营里挑选出来的精锐,他们是要上阵打仗的,叫他们干这些活儿……”
夏浔微笑道:“你以为,我这是大材小用么?”
荆峰赶紧道:“末将不敢,末将是说......”
夏浔打断他的话道:“西域地广人稀,你以为到了那儿,一打起仗来,后勤鸦重还可以像现在一样便利及时?咱们这三万精卒,人人都配了战马,你以为是为什么?要守城,何必在京营精锐之中再选精锐。一旦发生战事,他们是要游骑在外,发挥奇兵之效的。
到那时候,野战对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可比不得戍守城头,饿了有人送饭、渴了有人送水,晚上轮番下城休息,伤了有郎中带你下去裹伤用药,他们要去的是西域!真打起来,大漠戈壁,千里难见一缕人烟,所以必须得学会自己驮载作战和生存所需的各种物资,必须得摸索如何才能携带更多的物资、必须得琢磨如何捆绑急行军时才不会失落,必须得适应载重情况下的长途奔袭、野营、就餐和用药、裹伤!
从这儿到甘肃,会经过各种地形,路途很遥远,叫他们自己驮载这些东西,做这些事情,的确很辛苦,可是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练出充沛的休力和强韧的耐受力,在即将迎来的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全自己的性命!你就这么吩咐下去吧,这种行为,我叫它拉练!,选锋,已经结束了"拉练,才刚刚开始,能从南京一直拉练到嘉峪关的乓,我才承认,他是真正的锋锐!”
“国公爷说的好!”
塞哈智把那张飞似的大胡子一扬,一双绿豆眼烁烁放光,异常赞同地道:“国公爷说的对!我们蒙古人打仗,就没见过一个兵带一群人侍候的,这种老爷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这三万精兵,本来就是当尖刀用的,后边拖拖拉拉一大帮人侍候着,这尖刀还刺得出去吗?老荆,就按国公爷说的办,谁敢不服,老子抽他娘的!”
荆峰无奈,只好苦笑着答应下来。
再往前去,是重甲骑兵,他们胯下的马匹更加雅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雅健无比的高头大马上,甲胄鲜明,鞍鞘整齐,鞍侧之前挂一面黑色生漆牛皮骑盾,绘着猛兽图案,右手红缨长漆枪竖指天空,那枪杆儿都有鸡卵粗细,枪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日光寒。
再往后是火器兵,肩背的火铳,抬架的碗口铳,看着那杀气不及轻重骑兵手中的兵器直观,但是知道这火器厉害的人却不会这么想。
夏浔啃然道:“火器,总有一天,会完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致胜的主流兵器,不过现在还不成,它还有诸多缺陷,比如射速、比如天气的影响。所以,我们得扬长弃短,让它与其它兵器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威力。
贴木儿的兵,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马快如风,而西域又多是一马平川,利于快攻。如果我们以火器对敌,纵然是以三段击法,几息之间,敌骑也能杀到面前,火器不足为恃,不过若是在城池攻守处或两军筑战壕对峙的时候,火器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纵然臂力超群者,能发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器,只要你还有一丝力气,就能使用。
同时,火器攻坚破固,远较箭矢为强,尤其是碗口铳等火炮,发一炮而弹丸过百,杀伤面极广,因此,我特意选这一支火器兵出来,不是叫他们去与贴木儿的骑兵对战的,而是叫他们做师傅,教授甘凉等城堡士兵,学习使用火器匠作新近研制的诸多火器。
所以,这三千火器兵不用参与拉练,他们将离开大队,护着火器和火药运输营,以最快速度赶到河西,教授平羌将军嫡系部队学习火器的使用。因此,他们不用负重而行,还有重骑兵,也无需负重而行!”
夏诗虽然来自后世,但他并不迷信火器。到了这个时代这么久,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目前这个时代,战场主流依旧是冷兵器。事实上直到十八世纪,火器依旧不能完全替代快马硬弓的作用,在适宜骑兵发挥的地势下,火器甚至还要处于劣势。
比如十八世纪,普鲁士国王斐特烈大帝的线性火枪战术打遍欧洲无敌手,称得上是十八世纪火枪战术的颠峰,后世甚至无法模仿其精髓,可是这样的队伍碰上当时俄罗斯哥萨克长矛骑兵却占不到丝毫便宜,而夏诗这个时代才刚刚进入十五世纪,火器较之那时差得更远,现在就冀望火器全面取代冷兵器,适应一切做战环境,那是不切实际的。
夏浔这番话正称塞哈智的心意,老塞打了一辈子仗,使惯了长矛硬弓、策马驰骋,对这些拿着铁筒子上阵打仗的所谓火器兵,他压根儿就看不上眼,夏诗要把这几千人挪出去单独使用,正合他的心意,他当然不会反对。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检阅各个兵种,临到尽头时,塞哈智道:“国公,咱们马上就要出发子,国公要不要对三军再做一番训示?”
夏浔失笑道:“从这儿到兰州,还有得走呢,誓什么师啊,就算给他们打足了劲、鼓足了勇气,等他们走到兰州时,也早泄得精光啦!”
塞哈智摸摸后脑勺,尴尬地笑道:“呃,,"末将其实也不大喜欢这种把戏,只是看汉官出兵前,都喜欢这样做,还以为国公您也喜欢,这个这个……拍马屁拍到了马脚上,末将好不惭愧!”
这塞哈智的性子实在憨的可爱,夏浔和荆峰听了忍俊不禁,不由放声大笑起来。
三军匆匆阅罢,塞哈智立即下令开拔,大军离开军营,夏诗则赶回金陵城,去接安成公主。他此去西域,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这安成公主,分明就是永乐皇帝送给宋晨的一根胡萝卜了。他要回城接了公主的鸾驾,过长江后再与塞哈智的队伍汇合。
回城之后,他先回了趟自己家,以便捎上两位龟兹姑娘。夏浔前脚刚刚踏进府门,后院儿里便出了事情……
网游之最肉狙击手 看见罪恶在开花 军神回归 苟在港影世界中 从太子爷开始的娱乐圈大佬 还珠续之西林觉罗云惜 异魔法世界的约定 妖精就该有个妖精样 霜雪不共白首 学霸修仙日常 火影之狂暴科学家 颜值模范宿舍的日常 奥特曼:开局我变成邪神加坦杰厄 只想当亡国之君的我昏成大帝 皆凡尘 神农源 霸宠小甜妻 前妻乖巧人设崩了 沃尔特的成功之母 旧兰
秦修越还以为自己加班嘎了见上帝,结果上帝没见到倒是成了还在生长发育的胎儿。恭喜宿主绑定签到系统,检测到宿主附近有龙傲天存在获得双倍奖励加成。听着金手指的播报,秦修越转头看向同胞的另一个胎儿,没听错的话他成了龙傲天的同胞哥哥?联想到某点孤儿院的说法,他出生的时候八成要嘎,他爸妈八成也要嘎。为了避免全家被嘎的命运,秦修越从娘胎里就努力的压制他弟的龙傲天光环。放着好好的修n代不当,偏要走什么孤儿逆袭的龙傲天,他这个当哥的第一个不同意!于是不朽世家的秦家双子从小打到大,秦修越单方面的揍他弟。受不了的秦二弟跑路到下界证明自己不比他哥差!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要打败他哥!秦修越看到这个剧本后,觉得比起开局灭门,这种反派剧本也还行。然后在秦二弟一路披荆斩棘来到秦家准备挑战的时候。二公子,大公子已经给您准备好了继任仪式,还请前往主城。跟着秦二弟的亲友站在一旁,目瞪口呆。这?不是说好的反派boss呢?魔蝎小说...
本书简介正文完结,番外隔日更。我是一名女alpha,贫穷憨厚但老实,特长是接盘。无论你是与初恋闹脾气的有钱少爷,还是被凤凰a伤害的鳏夫,又或者是名利场的交际花都可以找我,我会提供温情安慰默默心疼以及深情守望服务。总而言之,分币不花,主打陪伴就是我的人生信条。没办法,谁让我是天选的痴情冤种,不愿意看见任何人流泪。 我的老实大家有目共睹,即便有天我犯罪了,身边人接受采访也会说这是个老实人,被社会逼的。 所以就算我做错了什么事,那也不是我的问题。 我洁身自好,亲密是对方主动的。 我自尊清高,钱是被逼着接受的。 我专一深情,暧昧是被人设计的。谁让我老实又诚恳,贫穷又单纯呢?后来东窗事发,他们来势汹汹,互扯头花。 无所吊谓,我可没说过我会负责。是是是,我是说过我超爱啦。但谁说爱就一定要在一起?排雷指南1正文第一人称,玛丽苏,全员单箭头2abo,女a有唧,gb,无反攻,女主纯13非大女主爽文,纯恋爱故事整活玩票4不搞abo平权5全员烂人,人夫非c,其他c6禁吵戏份※接档※娇娇,你也不想温之娇是江远丞的所属物。这是a市名流圈心口不宣的秘密,他们没见过她,却知道江远丞养了只宠成眼珠的金丝雀,为她还折了半条腿。后来江远丞成了植物人,在病房里,圈子里的人终于见到了温之娇。木讷乖巧,漂亮怯弱。明明群狼环伺,却毫无自知地展现着脆弱。温之娇是玛丽苏小说里的恶毒女配,她会在江远丞昏迷时暴露真面目,辱骂他,虐待他,欺负女主,引起他兄弟们(男主们)的厌恶与报复,惨淡下线。她不想改变未来,一切照做,狂踩雷区,有天却收到了几封匿名邮件娇娇,你也不想他醒来吧,我(们)可以帮你。温之娇?书里没说她有炮灰跟班啊?她把几封邮件抄送给了彼此,想找出是谁。结果第二天,男主们打起来了。温之娇?她觉得一定是自己不够恶毒,还是太怯弱了。但努力变坏的她,让天生坏种的男主们看了只觉怜爱。没关系的,怯怯的也很可爱,坏一分钟也很厉害了。江远丞昏迷前,兄弟们说你跟她玩玩罢了,别太当真。为订婚折条腿?她也配?你别折磨自己了,我看不下去了。江远丞昏迷后,兄弟们说她跟你玩玩罢了,别太当真。折条腿能在一起?你也配?你怎么还没死,我看不下去了。江远丞江远丞6排雷1娇软怯弱道德感低万人迷女主,男主男配全员坏种偏执狂,单箭头,雄竞修罗场,超夸张非现实悬浮有钱描写2无逻辑玛丽苏,小学生文笔,纯感情流非爽文大女主女强(划重点)3没大纲不端水,禁吵戏份,吵的一律删评拉黑老实人就不能玛丽苏吗全文免费阅读,如果您喜欢老实人就不能玛丽苏吗叫我苏三少最新章节,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免费阅读。魔蝎小说...
关于辞礼宅斗双强双洁HE冷眼千金变身家族掌权人VS混球贵公子上演豪门追爱记燕都宋家,户口本上姓宋,族谱上可是明明白白写着索绰觉罗氏,几百年前还是名副其实的皇族。家族突遭变故,皇城根脚下长大的宋十三小姐,原本该过着养尊处优的贵公主生活,却在22岁的年纪,变身家族掌权人,开始复仇之路。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季二公子,在订婚宴上放了联姻对象的鸽子,一句报恩,先把十三小姐娶到手再说。冷眼千金封心锁爱,混球公子穷追不弃...
(女主痛失后醒觉,释怀所有,心死情灭,戒情绪断情根,心住于空门。)叶弥若曾是玄天宗最受人艳羡的大小姐。她不仅拥有玄天宗内所有人的宠爱,还是自己的师父父母兄长们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自从她那三哥从凡俗界带回来一个跟她同岁的小孤女后她的世界,变了。她的母亲陷入昏迷,父亲师父不信她,哥哥逐渐厌弃她,师姐们小伙伴...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