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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美酒配佳人(第1页)

“采花大盗”从空荡荡的车厢里摸出一个酒葫芦,他喜欢这个。特别是完事后整上一大口,就如久旱的甘露一般令人陶醉。喝酒是他的最大爱好,除此以外,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也没有特别喜欢的人。以前有,现在好像再也找不到了。借着酒劲,他沉浸在了过去那段时光里。他特别喜欢的人,也曾特别喜欢他,只是到了某个时候,突然间谁也不喜欢谁了。这是为什么呢?好像人与人之间总是这样,开头打着火热,结局冷淡收场。偏偏这时候,总有些不速之客。记忆里有,现在也有。身着紫衣道服的黄千山从树影里走了出来,模样很阴森,像一只枯瘦的老鬼,爬满沟壑的脸上还堆砌着诡异的笑容。“终于被我找着了,白马寨的明月,或者说,应该称你为今惜古更合适?”初升的太阳从东边冒出了脑袋,新生的光辉正好泼洒在‘采花大盗’的脸上,他一点儿也没有害怕的意思,心如止水,饶有兴趣地盯着黄千山。“你是怎么知道的?”今惜古问道。黄千山晃动着拂尘,得意地说道:“打从你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真正的明月。”今惜古不解地问:“为什么?我以为已经扮得很像了,可以说是我最近最满意的扮相了。”“因为明月已经死了,在白马寨,被我亲手杀死的……”黄千山咧着嘴笑着,脸上的沟壑聚拢到一起,像极了干涸的裂地,“昨天夜里,我把白马寨屠了个干净,寨主马头温,副寨主马头宝,三寨主马头康,以及那些不堪一击的喽啰,共计一百五十八名,一个不留。”马头温是他的一个好朋友,他有很多朋友,好朋友却不是那么多。这个世上,交朋友不难,成为好朋友却难上加难。但凡能称得上“好朋友”的,不是比“朋友”多见几次面,多喝几顿酒那么简单。他见过你笑,还见过你哭,和你一起开心过,也一起烦恼过。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好朋友。这个好朋友临死前,脑海里一定浮现过他的名字,而他却并不知道这件事。直到今天还蒙在鼓里,假扮他的家人在外面走动……想到这里,他的心中哪里平静得下来?最好的结果是,黄千山只是吹了一个很大的牛。为了确定这一点,他带着些许的愤慨问道:“白马寨世代都是养马的,从不参与江湖纷争,在朝廷也没有任何劣迹,敢问黄道长为何杀人?”“为何杀人?我黄千山行走江湖数十载,所到之处,谁人不知?哪怕是少林的方丈也要喊一声黄道长。他马头温算什么东西,我找他要一匹上等好马,是他的荣幸,竟敢拒绝我!”“只因为他拒绝了你,你就杀了全寨的人?”今惜古怒不可遏。“他还说:‘好马配好鞍,人不正,再好的鞍也架不住。’我一气之下便杀了他。马头温一死,马头宝、马头康怎肯罢休?我一不做二不休,全给杀了,连同他寨中上千匹没人要的臭马!”今惜古把酒葫芦搁在嘴边,哂笑道:“阁下的心胸真是宽广,世所罕有,令人佩服!”“想在江湖中立足,妇人之仁是活不长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今惜古,你今天落在我的手上,算是栽了。识相的话,把被你放走的上官小姐带回来,然后自缚双手双脚,随我一同回洛阳!”今惜古根本没有理会他说的,而是把酒往地上洒了一道,心中默默为好友送行。完事后头也不抬地说道:“我若是不随你愿呢?”“那就由不得你了!”黄千山恶狠狠地说道。随之拂尘一抖,没想到里面暗藏机括,一百发金针同时射出,就算是神仙也要猝不及防,更别提近在咫尺的凡人。他本就动了杀心,刚好对方竟然先动了手,今惜古甚至都没有去闪避。见一百发金针都打进了今惜古的身体里,黄千山激动地笑出了声:“你不要动,这是我的独门暗器‘千丝万缕’针,乱动的话,毒素会立刻顺着经脉流入五脏六腑。”今惜古摇摇头,好像一点儿也没有受到毒针的影响,浑然不觉地说道:“我实在不明白。”黄千山不解地问:“不明白什么?”今惜古说道:“青城山风景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待在山上清修呢?”黄千山问:“外面的花花世界这么有趣,我何必要在山上困死一生?”今惜古目光灵动,注意到他身后出现了一个轻便的身影,继续说道:“困死一生总比马上就死了强。彩霞真人就很聪明,他有六十年没下山了吧?”“别跟我提那个老家伙,迟早有一天,我会取他的老命,掌门之位非我莫属!”他盯着今惜古,面色一转,得意地说,“真不愧是今惜古,中了上百发千丝万缕针,竟然面不改色。此时,是不是仿佛有一千只毒虫在蛰你,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每次看别人经历,我都会兴奋无比!”,!今惜古苦笑道:“你变态的程度,真是世所罕见。但我还想问一个问题。”“什么问题?”黄千山感到莫名其妙,这个人的问题怎么这么多?难道一点都不怕死吗?“想不想知道你是怎么死的?”黄千山正想问“你说什么”,话到“什”字,只吐了一半,咽喉已经被一把利剑从后面刺穿,然后又以极快的速度抽了回去。他连疼痛也没来得及体验,就倒了下去。一个头戴兜帽,身着黑衣的剑客立于眼前,他脸色铁青,没有丝毫表情,就跟死人脸一样,两只脚结结实实踩在黄千山的血泊里。这人便是轰动京城的天字号杀手——剑十三。那只雪白的鹰隼还立在他的肩膀上,仿佛从始至终都没有动过,正紧紧盯着地上的尸体不放。江湖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谁被剑十三记住了长相,谁就将小命不保。他总是把脸埋在兜帽下面,谁也不知道他来自何方,长相如何,年龄几何。他生来自带凌厉的杀气,就像生来就带着獠牙的猛虎。他没有朋友,总是独来独往,唯一与他作伴的,就只有那只忠诚的鹰隼,小十三。“你就是今惜古?”“你就是剑十三?”今惜古与剑十三四目相对,两人都是第一次对视。“看来你还没死。”“我觉得我活得很好。”今惜古觉得这人有些奇怪,仿佛不太会和人交流。他把酒葫芦亮出来,转了一圈,一百根金针如数都钉在瓶身上。原来这酒葫芦有一半的面积都镶嵌了磁石。“这样看来,你也没什么了不起。”剑十三蔑声道。“谢谢你。”今惜古笑着道,“我从未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有时候看起来越简单的东西,才越了不起,就像你的名字一样。”“我本无名无姓,只记得在家里排行十三,所以给自己起名叫剑十三。”“看来你曾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以前是,但在我记事之前便死光了。”他好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提起这件本应该十分伤心的事,表情竟没有一丝变化。“那一定是个悲惨的故事。”今惜古弹了一下瓶身,那些有毒的金针瞬间掉落在地。眼睛的余光瞟到剑十三,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还不断泛着酒香的葫芦。今惜古淡淡一笑,把葫芦抛给了他。他伸手接过来,拔掉瓶塞,贪婪地喝了一大口,把嘴跟喉咙填得满满当当。剑十三用另一只手把嘴边的酒汁抹下来,还不忘凑近了使劲闻一遍余香,脱口而出道:“松醪!”“你虽然看起来有些天然呆,竟也是喝酒的行家,正是苏东坡最爱的松醪酒。”今惜古发现遇到上了懂酒的,开心地笑道,“但这不是普通的松醪。此乃苏东坡当年发配惠州时,由酒神张方平所酿。传说当年总计酿制了九九八十一坛名贵松醪,只剩三坛保存至今。一坛被东海丹王南华道人保存起来炼丹;一坛由厂公王震所得,献给了当今圣上;还有一坛,就在我手里。但我这人嘴太馋,尽管十分省了,到今天也所剩无几。你现在手里这壶,就是全天下唯一的‘东坡醪’了。”剑十三听到这里,非但没有给他省下来,反倒喝得更畅快了,最后竟脸面朝天,将葫芦里所有的酒一饮而尽。“喂!你好歹给我留一口啊……”今惜古话刚说一半,发现已经没有希望了。他把酒葫芦扔还给今惜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今惜古摆弄着空荡荡的酒葫芦,试图挽救哪怕一滴出来,结果竟是徒劳。“你这个人,喝光了我的酒,怎么连句‘谢谢’也不说?”“酒这种东西,一旦已准备和他人分享,就得有被人一口喝光的觉悟。”剑十三轻抚着前胸,还在回味。“如此说来,倒显得我小气了。”今惜古恋恋不舍地说道,他发现这人不但是喝酒的行家,也是个耍赖的行家。“能把这么名贵的酒拿出来分享,足以说明你不是个小气的人。”剑十三说道,“但我从不喜欢欠人家东西,哪怕是酒。”“所以你打算请我喝酒?”今惜古问道。剑十三摇头,冷冷地说道:“我打算杀了你。”“为什么?”今惜古不解地问。“这样一来,你再也不会觉得难受,我也不会觉得亏欠于你了。”剑十三说道。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那么轻松自然,今惜古听了只觉好笑,说道:“你真是个有趣的人,我好想和你交个朋友。”“你真奇怪,我要杀你,却还想和我交朋友。”剑十三对这个人的脑回路感到诧异。“在‘奇怪’这一点上,你我差不了多少。所以我们一定会是很要好的朋友。”今惜古笑着说道。剑十三冷冷地回道:“那你要失望了,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今惜古不依不饶地说道:“我可以做你第一个朋友。”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剑十三隐隐感到有些上头,这感觉似乎比酒劲来得快很多,忽然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畅快,便抖擞精神,喊道:“拔剑!”今惜古问道:“谁的剑?”“当然是你的剑。”“可我从不使剑。”他拔出了贴在腰间的铁剑,匆匆说了句:“心剑也是剑!”那只鹰隼识趣地飞上了他们头顶的树梢,这种场景,它大概已经见过许多次。为了不打搅主人使剑,它飞到了很高的地方,静静等待着。如果地上那具尸体还活着,见到这场景,一定会发出惊呼。剑是冷的,破晓的空气也是冷的,但在他俩出招的刹那间,空气仿佛被点燃了。高手过招,往往不需要太华丽的招式,甚至只需要对视一眼,就能分出孰强孰弱。转瞬之间,剑已入鞘。一朵白花被斩成了两半,花瓣四散开来,飞上了半空。剑十三的脸颊被划出了血。剑十三站在了今惜古的位置,今惜古站在了剑十三的位置。鹰隼看到了结果,扑扇着翅膀飞将下来,在今惜古头上盘旋了几下,落在剑十三的肩膀上。“你赢了。”今惜古微笑道,“如果你把剑刺向我的咽喉,我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不,你赢了。你比我快得多,如果使的不是花,而是别的什么,我已经是个死人了。”“正因为我用的是花,不是别的什么,才有可能比你快,但你的剑可以随时置我于死地。”剑十三的嘴角上扬了一小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今惜古也笑了,他知道今后又多了个好朋友。“可曾听闻官银被劫之事?”剑十三突然止步,问道。“据说被盗了共计三百万两白银?”今惜古说道。“可知祸首是谁?”“未知。”“现在,你的画像已经被贴在了城门口。”:()今惜古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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