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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有多少场华丽的演出等着你呢?每天都在发生着无数的变化,有人走运,就会有人倒霉,有人在努力创造历史,那历史也正在抛弃某些不努力的人。这种天方夜谭的事情,会改变以后的命运吗?
方辰硕走在回家的路上,和往常一样的不紧不慢,但这次看着却像是一个刚被开除的高中生,他看着那些电动车从自己身边梭过,看着有人因为菜价吵得不可开交,看着和睦的一家三口商议着明天要去哪里玩,只有自己像这个世界的观影者,并无法融入。就像齐奥朗写的《眼泪与圣徒》中的一句话:”我既没有愁苦到足以成为诗人,又没有冷漠到像个哲学家,但我清醒到足以成为一个废人。”碌碌无为这个词好像用不到自己身上,他这样想到,因为自己还从来没有‘碌碌’过。
再熟悉不过的街道,再熟悉不过的环境,经过一座桥,走过无数商铺,就来到了群峰小区,自己的住处,熟悉又陌生的门卫老大爷,熟悉是因为每天都见,陌生是因为从来没有说过话,现在想想,住在这里这么久,好像连门卫老大爷的音色是低沉浑厚还是深沉沙哑都没有印象,但这次方辰硕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点头示笑,这是不同以往的。是因为要走的原因吗?或是没有准备好接受新事物的到来,让他觉得措手不及,甚至矫情到看小区里的绿化,都有种不舍之情。
“辰夭,我回来了。”方辰硕打开家门喊道,但并没有人作声,房间里黑漆漆一片,只有一缕月光从窗户挤进来。
“不在家吗?”他打开灯,脱下上衣,随手一扔,一屁股沉进了沙发里,望着天花板上最靠近角落的白织灯,呆呆的仰坐着,看着那强白光一点一点透过自己的眼睛,照射进大脑,把大脑渲染的一片空白。
“明天……要走了吗。”涣散无力的声音像是从鼻腔发出的一般。静坐片刻,他掏出手机,打开QQ,编辑:“能后天再走吗?明天还有事情要处理。”完毕,发送给“风的故乡”。很快得到了回复:“可以,但后天是最后期限。”
没有多余的话,“风的故乡”好像很了解自己,他没有过问明天要干什么,无非就是告别和最后的留恋,就好像他从未给自己抉择的机会,跟他走还是否,因为“风的故乡”知道,自己一定会跟他走。
起身走进洗漱间,对着镜子,望着里面的自己,真想看看五年后,不,十年后的自己是什么样的,幻想间,他握拳,努力撑起肱二头肌,看着胳膊的微微突起,但眼里却泛着健美冠军的光芒,看着自己形销骨立的身材,很是满意。
开门声响起。
“哥,回来这么早?”看着灯都开着,方辰夭喊道。
“是阿,你过来,我和你说个事儿。”弟弟的声音把自己从幻想中拉回了现实。
“什么?”
“我其实,被学校开除了。”方辰硕铿锵有力的说着。
“我怎么……听出点骄傲的意思?”辰夭其实对自己的哥哥被学校开除这种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那你高中怎么办?找一个学校继续上完?”这句话,他已经记不清给自己的哥哥说过多少次了。
“不了,我……”方辰硕欲言又止,他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没有办法若无其事的告诉弟弟,自己要跟着网友去另一个国家生活,然后讲一大堆神学思想,他没有把握说服弟弟,因为自己连说服自己的把握都没有。可能会被辰夭觉得自己疯了,他终于意识到,这不是旅游,想什么时候回来都行,这是一次命运的革命,属于自己的革命。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他敷衍道。反正明天还有一天,等想好怎么说再告诉弟弟吧。
此时此刻,某处,那幢涂抹着浓浓奶白色的哥特式建筑,包裹着里面噪杂的DJ,只能传出闷闷的鼓点声,“SOHO”四个字母在黑夜中,散发着雌雄荷尔蒙交织般的光芒。酒吧内的卡座上,坐着一个肤色不同于周围人的“大老粗”,身边围坐着来自不同国家的美女。震耳欲聋的DJ麻痹着人们的神经,强烈的鼓点,喧嚷的人群,妖娆性感的女子和年轻疯狂的男人,即便是坐在角落也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和失控的嚎笑。“风的故乡”逗着身边的女子发笑,一杯接一杯的酒水下肚,露着一排整齐而洁白的牙齿,趴在女子的耳边,告诉她们,今天,是他七年里,最高兴的一天。满耳的哈哈大笑和筛子声。没有人问他为什么是七年里最高兴的一天,他仰躺在卡座上,视线已经被酒吧内五彩的射线充斥,嘴角轻斜,就要和这里离别了,短暂的踌躇感慨,然后又回到了美女们的怀抱中……
第二天方辰硕出门很早,他一晚都没睡,因为他一整晚都在想要去和谁道别,要怎么道别,一遍遍的排练着,可是这有什么用呢?谁会在意你留下或者离开呢?也许,告别,只是种自我安慰的方式罢了。这一辈子会有多少次告别呢?应该只有两次告别吧,第一次是,和母亲的肚子告别,自己来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住处,短暂的十个月,就匆匆离开。第二次是,与这个世界告别,告别后,直至这个世界上的人忘记你,直至忘记了你存在过。这也许,才是人生,最无助的两次告别吧,可是那些十八岁的孩子们,认为最痛苦的告别,就是和自己最喜欢的女孩分开吧?
每个少年,心中都有那么一个女孩,清澈纯净,春意盎然,不老也不会死,永远的十八岁。即使她不在你身边,她的样子就像幻灯片一样在你脑海中闪过,每当想到这里,心跳就会加速,只有迫不及待地见到她,才可以解救自己,这,就叫“喜欢”这种东西十八岁的样子吧。
方辰硕坐在一家咖啡厅,双腿有些痉挛,双手不自然的摆放着,眼看着窗外,神情紧张。
“辰硕,你把我约出来,是有什么事情吗?”对面的女孩柔声问道。
“我的天,她是那样的美。”方辰硕心里想到,什么不敢与她长时间的对视。她是那样的美,美的像一首抒情诗,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清纯的风采,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探询,像关切,像问候。她还是穿着,自己第一次见她时穿的白裙子,真好。
“没什么,尔悦,坐了这么久的前后桌,也没送过你什么。我都被开除了,就算是散伙饭吧。”方辰硕笑道。
她的名字叫顾尔悦,曾经自己也是第一个嘲笑她名字难听的人,第一个把她气哭的人,没想到后来的某一天,发现了她的美,从而一发不可收拾,就像名字那样,顾尔悦,二月,冬天即将结束,要迎来春天的月份。
“说什么呢!以后你没事的时候也可以回来找我们玩啊,又不是再也不见了。”尔悦坐在秋千椅上,双腿荡着。
“是,也是啊,我好笨。”辰硕苦笑,真的还能回来找你玩吗?想到这里,他的眼睛失去了光泽。
“怎么了?你今天有些奇怪啊。”
“没什么,就是被开除心情不好,一直没有调整过来。”
“安啦,你一定要再找个高中,把学读完,我听爸妈说,高中学历是很重要的。”
“嗯,我知道。”方辰硕再次看向窗外。
我喜欢你,请和我在一起。这句话要说吗?如果说出来她同意了,自己要丢下“风的故乡”和她在一起吗?可现在自己就是废柴什么也没有,拿什么给她幸福。鼓足勇气,说出来吧,这样就不会有遗憾了!给彼此一个机会吧,这种机会人生有几次?如果自己连照顾她的能力都没有,也许,做朋友看着彼此成长才是最好的选择吧。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内心激烈的挣扎,使头上豆大般的汗珠划过鼻梁,身边的一切都停了下来,时光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
几十年后的某一天,方辰硕坐在山崖边,长袍吹的如同撕散的云霞,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双手微微颤抖。
我的手渐渐老去,
而你却依然如初,
岁月侵蚀了我的容颜,
却饶过了你,
虽然,只是记忆。
一天的离别匆匆过去,方辰硕累到不想收拾行李,也没什么要拿走的。一天的胡思乱想,用一场冷水澡结束了。冲完凉,一条手机短信声响起,是辰夭的:“哥,明天是我一哥们生日,今晚我们都留下来陪他,你早点休息。”
“呼。”读完短信,方辰硕叹了口浊气,一头扎在了床上,明天自己就要离开了,最后竟然没见到自己最爱的弟弟,心里五味聚杂,没有泪别,没有拥抱,没有叮嘱。也许,这是上天的意思吧,这种离别才是最和谐的形式。
方辰硕起身,拿出纸和笔,下笔如飞的写出:“致辰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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